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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年检”制度
发行时间:2014-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年检”制度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11日至630向其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该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等

国家工商总局指出,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旨在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近几年发展迅速,年增长率在10%以上,截至20143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106户,出资总额2.1万亿,成员总数3240万人。随着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能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三农”发展中担负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上对合作社信用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时出于促进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初衷,未规定像企业一样的“年检”制度,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使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关系的交易伙伴、消费者等无法从工商部门了解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增大了合作社建立社会信用的成本,在融资、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签定合同等方面遇到一系列困难。因此探索建立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为合作社提供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的信用服务,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有利于公平竞争,是必要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年检”制度
发行时间:2014-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年检”制度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11日至630向其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该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等

国家工商总局指出,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旨在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近几年发展迅速,年增长率在10%以上,截至20143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106户,出资总额2.1万亿,成员总数3240万人。随着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能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三农”发展中担负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上对合作社信用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时出于促进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初衷,未规定像企业一样的“年检”制度,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使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关系的交易伙伴、消费者等无法从工商部门了解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增大了合作社建立社会信用的成本,在融资、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签定合同等方面遇到一系列困难。因此探索建立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为合作社提供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的信用服务,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有利于公平竞争,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