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樊: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加对城镇集体工业的投入
为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加对城镇集体工业的投入,襄樊市政府作出三点决定。
一、加大财政和信贷资金投入的力度。各级财政和金融部门应着眼于培植财源,为加快发展城镇集体工业提供有力支持。各级要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周转金和贴息资金,支持发展城镇集体工业。各商业银行要按照择优限劣的原则,增加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拳头产品资金投入,工行、农行、建行每年应安排1000万元的新增贷款或承兑汇票。
二、多途径、多形式引进资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当作一个重点来抓,支持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参加各种对外经济技术洽谈或招商活动,鼓励企业发展“三来一补”。选择一批重点工业企业以土地、厂房、设备等入股同国外、境外、省外的厂商合资。要通过单枝嫁接、多枝嫁接、整体嫁接、厂房租赁等形式,引进内外资金改造老企业。
三、建立城镇集体工业发展基金。基金来源包括:财政每年安排的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的周转金;财政每年从城镇集体工业税收总额较上年增长部分中按0.3~0.5%分级分行业划出一部分;企业按销售收入税前提取0.3~0.5%的互助合作基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城镇集体工业发展基金实行分级部门筹集、管理和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