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尝试企业长期承包经营
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改制问题,因小企业的作用和地位变得重要正引起人们的关注,到底采用哪种形式才能让小企业再现活力,也就成为各地探索的重要课题。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对当地小企业实行的长期承包制算得上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中原区位于郑州市西部的城乡结合区,工业企业众多,企业改革难度大、任务重,十五届三中全会确立农村土地承包延长30年不变、进一步理顺农村最基本生产关系的实践给了由区主要领导主持的区企业改革联席办公会新的启发,从去年年初开始,中原区开始逐步探索企业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利益与效益挂钩、风险抵押与合同约束相结合、实行企业长期承包的企业改革新形式。
据介绍,他们在企业长期承包的初步实践中着重把握好四个重点环节:一是承包的时间,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长一些,一般以15年以上较为适宜,使承包者有长远打算,舍得投入,不搞短期行为;二是承包的基本原则“四增”,即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承包金增加,职工收入增长,上交税收增加;三是承包的基本标准“四满意”,即资产所有者满意,承包者满意,干部群众满意,职工满意;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
据统计,到去年年底,中原区乡镇、村集体企业已有6家进行了长期承包尝试,收效相当明显,这些企业已基本达到无亏损,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原区今年将在全区逐渐推广这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