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厚望小企业
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给予小企业若干鼓励和支持的政策。内容包括:一是要求小企业加快产权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可通过吸收各类社会资金、海外资金以及企业内部职工资金,把投资主体单一的国有、集体小企业改革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同时,鼓励个人和私营企业出资控股或全资收购国有、集体小企业;既鼓励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也鼓励小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还引导小企业进行联合与协作;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小企业。
二是支持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小企业增加技术创新的投入,小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经国家、省确认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增值税按有关政策返还;国家、集体赢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实际发生额比上年增长在10%以的上,经税务局审批后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小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进行高新技术开发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投资方向调节税按零税率征收;启动、实施科技型小企业创新工程,建立社会化的科技型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小企业创新基金。
三是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要求各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机构,增加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对科技含量高、成长型小企业要重点予以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要把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类所有制的小企业发展;建立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对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风险投资。
四是切实减轻小企业负担,严禁各地区、各部门擅自设立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以及免收、减收企业注销登记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