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上虞“技术股权”不封顶
最近浙江上虞市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规定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总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有关各方自行确定,从而突破了全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作价最高只能拥有35%股权的限额。这一措施的实施,将使该市企业和大专院校、科技人员结成更为紧密的“捆绑式”新型关系,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技术资源。
上虞市是浙江省三个技术创新试点县市之一。早些年,该市企业通过与高校攀高亲“买技术”和引调外地科技人才“补技术”等形式,为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产品技术含量积累了成功经验。然而,这种“买”,“补”技术带有一次性买卖特性,企业与科研机构关系松散,一些科技人员因自身价值得不到定性、定量体现而频频“跳槽”,企业长远发展缺乏稳定的技术资源保证。为此,上虞市委提出,要大力推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提高技术要素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相关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关联度,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技术联合体。
1997年,该市一些企业抓住“转制”的有利时机,采取奖效挂钩、效益提成,技术作价、参与分配,赠送干股、以股代奖等三条措施,建立以联利为手段、以联心为目的的激励机制,从制度上激活技术要素,真正让科技成果的发明者和创造者首先富起来,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该市规定,对有技术合作关系的大专院校和企业科技人员,规定每开发一只产品,给予项目成果奖,并在获利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发给销售效益奖。今年初,市里又专门设立总额为300万元的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的主要负责人,给予0.2-3万元的奖金。
该市还对紧密合作的大专院校和企业科技人才的技术成果进行一次性界定,作价入股;对高级技术人员的技术价值,折成一定股份,参与企业分配。目前,全市有19家企业全面推行技术成果作价入股。与此同时,该市又通过奖股、送股、配股等形式,促使科研人员与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如卧龙集团设立“技术银行”,相继给科技人员配股440万元,奖股316万元。上风集团将占公司总股本12%的股份奖励给高校的科研人员,使他们不仅得到工资、奖金等报酬,而且在年终可得到股份分红的收益。
这种以技术要素为中介的“捆绑式”利益共同体建成后,使上虞市成为吸纳科技人才的“大磁场”和实施技术创新的大舞台。目前,全市已有20多家企业组建85%的股份由科技、管理、销售骨干控制的“柜架式”股份制结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1家),实施“火炬计划”项目48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