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企业经营者引进技术可合法提取奖金
企业经营者今后如在引进技术的吸收和创新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将可以合法地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这是上海市新出台的《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中确定的。
这次新制订的《规定》共分27条,与原有规定相比,体现了几个新的突破:一是增加了对引进技术在吸收基础上创新的鼓励措施。《规定》明确在吸收基础上创新的、具有市场竞争力或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可以获得技术开发经费的补贴。二是肯定了企业经营者、项目负责人的作用。以往奖励政策比较注重在科技人员,这次明确了对在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和科技人员,应当在吸收和创新产品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或者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将奖励额折算为股份或者出资者比例,由受奖励人分享收益。三是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今后不能搞“一家引进,百家翻版”,要严守WTO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则,遵守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加入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