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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理论界关于产权的几种观点
发行时间:2000-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理论界关于产权的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产权是一种所有权,它包括对财产的终极所有权、经营权、直接使用权和使用财产的收益权,以及使用收益权的转让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产权,就是所有制权Property Rights的另一种译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表述,它是指财产关系或者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也可说是以法权形式表现的所有制关系。实际上它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广义的所有权。它包括狭义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以及运用这几权获取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即收益权、用益权)。反映财产归属关系的狭义的所有权也称为财产归属权。它只是产权的一部分。除此以外,体现财产的实际控制、管理、处置和应用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及其用益权也是产权的组成部分。这种观点直截了当地认为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或者是所有制权利的另一种译法或表述方法。这种观点和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只是表述上略有区别。

    第三种观点认为,产权是反映经济主体财产的权力关系的概念。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它可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前者表明全民资产归属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后者表明使用主体所拥有的权力。

    第四种观点认为,产权实际上就是债权,即所有权在市场交易中的体现,本质上,它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财产作为一定的权利所必须确立的界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还特别强调产权不能等同于所有权,也不同于经营权,经营权是法人展开活动的权利,而法人资格、地位、权限是由产权规定的,经营权活动不能超越产权的界限。产权的载体是公司董事会,经营的载体是企业经理,所有权载体是原始的财产所有者。

    第五种观点认为,产权不等于财产权。财产权是个大容量的所有权概念,强调的是所有权。而产权则仅仅针对构成生产要素的财产而言的,而且仅指对企业财产的占有权和处置权,包括个人产权和企业产权。由于个人占有的财产一般是投入企业(公司),故产权一般可理解为企业产权。产权概念弱化了所有权,突出了对财产的占有和处理。经营权依附于产权,对产权负责,而产权则附着所有权。对所有权负责的企业产权驾驭着企业财产的运作,决定着企业的过渡,并承担相应的收益和风险。

    第六种观点认为,产权既不等同于原义的“所有权”,又不能脱离所有权关系。产权实际上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利的总称。它既包括个人消费财产的产权和非经营性财产的产权,也包括经营性资产的产权。产权的一般定义又应该是各种产权关系的本质规定性的抽象。我们讲产权制度变革的产权,应该是指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即法定主体对其构成经营要素的资产所拥有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能的总称。显然,它同排拆财产权能分解的“排他性支配权”的古典所有权定义有明显区别,与所有制这种高层次抽象的经济范畴更不相同。
我国理论界关于产权的几种观点
发行时间:2000-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理论界关于产权的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产权是一种所有权,它包括对财产的终极所有权、经营权、直接使用权和使用财产的收益权,以及使用收益权的转让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产权,就是所有制权Property Rights的另一种译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表述,它是指财产关系或者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也可说是以法权形式表现的所有制关系。实际上它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广义的所有权。它包括狭义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以及运用这几权获取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即收益权、用益权)。反映财产归属关系的狭义的所有权也称为财产归属权。它只是产权的一部分。除此以外,体现财产的实际控制、管理、处置和应用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及其用益权也是产权的组成部分。这种观点直截了当地认为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或者是所有制权利的另一种译法或表述方法。这种观点和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只是表述上略有区别。

    第三种观点认为,产权是反映经济主体财产的权力关系的概念。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它可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前者表明全民资产归属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后者表明使用主体所拥有的权力。

    第四种观点认为,产权实际上就是债权,即所有权在市场交易中的体现,本质上,它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财产作为一定的权利所必须确立的界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还特别强调产权不能等同于所有权,也不同于经营权,经营权是法人展开活动的权利,而法人资格、地位、权限是由产权规定的,经营权活动不能超越产权的界限。产权的载体是公司董事会,经营的载体是企业经理,所有权载体是原始的财产所有者。

    第五种观点认为,产权不等于财产权。财产权是个大容量的所有权概念,强调的是所有权。而产权则仅仅针对构成生产要素的财产而言的,而且仅指对企业财产的占有权和处置权,包括个人产权和企业产权。由于个人占有的财产一般是投入企业(公司),故产权一般可理解为企业产权。产权概念弱化了所有权,突出了对财产的占有和处理。经营权依附于产权,对产权负责,而产权则附着所有权。对所有权负责的企业产权驾驭着企业财产的运作,决定着企业的过渡,并承担相应的收益和风险。

    第六种观点认为,产权既不等同于原义的“所有权”,又不能脱离所有权关系。产权实际上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利的总称。它既包括个人消费财产的产权和非经营性财产的产权,也包括经营性资产的产权。产权的一般定义又应该是各种产权关系的本质规定性的抽象。我们讲产权制度变革的产权,应该是指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即法定主体对其构成经营要素的资产所拥有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能的总称。显然,它同排拆财产权能分解的“排他性支配权”的古典所有权定义有明显区别,与所有制这种高层次抽象的经济范畴更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