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率先终结“下岗制”
据报道,从今年起,广东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将不再被安排进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被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对国有企业新的减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安排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此前,符合进“中心”条件的人员,本人不愿进或中心不愿签协议的,企业也应依法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边远山区整体关闭的国有工矿企业及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经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继续安排进中心,但有关人员与企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明年12月31日。省劳动和社保局强调,国有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要按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计发补偿金的基础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