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者缘何对期股激励兴趣不大
上海市已经试点的300余家工业企业,经营者经过优选竞聘,经营者尽心尽职谋划企业长远发展,以及经营者收益与企业经营业绩捆绑挂钩,绝大部分取得了预期成效。但试点企业多数为中小型,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很少。由于试行的分配方式如年薪制、经营者持股经营、风险抵押经营,或以科技成果、知识、技术、技能等要素参与分配等,这些不同的分配改革办法,都带有期权期股的性质,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兴趣并不很大。究其原因,除了期权期股的兑现尚缺乏法律保障、怕政策多变以外,还有以下一些情况:
首先,这种激励方式不是孤立的,它是上海改革经营者管理体制整个环节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这种激励的前提条件,一是市场化选聘、竞争上岗;二是要提出明确的经营标的;三是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四是业绩要经过量化考核;五是兼顾职工群众的利益。对于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期权期股的激励方案要经市财政、市国资办及主管领导部门讨论,有的还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关于量化考核的内容包括国资办要审查国有资产增值情况,中介机构要审计经营业绩,纪委要审查其经营行为,总工会要考核评价其民主作风、与职工的关系等等。由于经营者市场尚发育不全,有能力经营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优秀人才缺乏,部分经营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搞经营者竞聘上岗不一定“竞”得起来,而且,经营者的收入已经基本达到心理价位,因此觉得搞不搞无所谓。部分经营状况不太好的企业,有的经营者是组织委派去的,并非完全出自自愿;有的对于市场风险忧心忡忡,不敢想得很远,难以提出令上级和职工满意的“标的”;还有一些经营者觉得,企业职工收入很低,自己能由上级发放稍高一点的工资就可以了,再拿期奖,怕职工知道后摆不平,反而引发矛盾,不如以清贫求太平。
部分经营者对于实行期权期股激励兴趣不大,还因为拿了要承受较大的压力和风险。而目前,他们的名义工资只有1000多元,比职工高不了多少,但他们的公务消费不受制约,实际生活质量大大超过了工资收入。现在,一些企业的经营者都备专车、双休日携家人外出度假,汽油费、路桥费都是企业的。这些经营者的心态是:贪污受贿要受法律制裁,犯不着;拿了期股期奖,要被职工的眼睛盯牢;而现在,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多用一点可以心安理得。
此外,上海市推行期权激励,是以加强对经营者收入管理、增强他们收入的透明度、坚决杜绝非法收入为前提条件的,但目前有些企业的经营者有不同程度的灰色收入,有的灰色收入数额还相当惊人。疏于管理的三产公司,由在外地投资的企业利润返回建立的“账外账”,以及下级公司以各种名目的“孝敬”费等,都是经营者灰色收入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