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下发通知重申两个“确保”
日前,国务院就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对今年发生拖欠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未按规定发放的下岗职工生活费以及代缴的社会保险费,要尽快予以补发和补缴。切实调整财政支付结构,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并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超收的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通知要求,今年内,各地要将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城镇集体企业已参加社保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保待遇;未参加社保而又停产多年的,其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通知指出,目前仍实行基本养老金保险差额缴拨的地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为全额缴拨,对尚未完全实行省级统筹的地区,在明确保证发放责任的同时,要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对当期发放确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实施基金调剂。
通知强调,要坚持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筹集资金,凡是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保证资金到位,对困难企业自筹和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经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给予保证,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都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