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改革划出底线
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近日透露国有中小企业进一步改革的三条基本原则。这三条基本原则是: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权债务不能悬空。在12月24日由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举办的“十五”时期调整与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研讨会上,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一位人士说,到今年10月底,国有小企业已结束连续6年的亏损局面,盈利9.9亿元。到目前为止,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达到76%。
在国有中小企业下一步的改革中,要坚持上述三条基本原则,允许并鼓励各地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大胆的改革措施。他说,除了国家已明确提出的出售、租赁、兼并、破产、股份制以及股份合作制等改制方法外,只要坚持上述三条基本原则,其他一些有效的改革方法各地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