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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改制的新思路——量资配股
发行时间:2001-0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小企业改制的新思路——量资配股

    邯郸市峰峰矿区有区属中小型企业132家,其中98%的企业亏损或严重亏损。前几年,为激发企业活力,在改革上曾尝试过“净资产买断”等多种办法,但都效果不明显,他们从去年年初开始采取“量资配股”的办法,顺利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量资配股”,就是根据国家的改革政策采用量资、剥离、置换、配股等手段,对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造的一种方法。具体内容包括:

    1、量化负债等额资产。在对企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并经国资部门认定后,将与负债等额的资产按在职职工人数分解量化到个人头上。与此同时,原企业债务也随之转到量资后的职工整体身上,分解量化的计算办法是:在职职工个人从企业与负债等额的资产中应分到的份额=企业与负债等额的资产÷在职职工工龄总和×在职职工个人实际工龄。职工对量化的“负债等额资产”享有收益权和终极所有权。

    2、预提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费用。计算办法是:离退休职工所需上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费用=改制前企业年应上缴养老保险金×全厂离退休职工平均养老年限+改制前企业离退休职工年工资总额×14%×全厂离退休职工平均养老年限。由于预提出的这部分净资产很难变现,其物质形态由“量资配股”后的企业继续使用,但条件是按期为离退休人员上缴养老保险金和支付医疗费用。

    3、职工身份转换补偿。企业改制后,职工将失去国有企业雇员的身份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计算办法是:在职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额=在职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本人实际工龄。鉴于企业无法以现金形式支付这种补偿、因而采取以股份形式从净资产中向职工支付这笔补偿费用,职工对于转换身份而获得的“补偿股份”享有终极所有权。

    4、债权变股权。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及利息,由于短期内难以支付,经职工普遍认可后,从企业净资产中剥离出一个与此等额的部分直接转为职工个人永久性股份。

    5、激励性配股。按在职职工平均净资产股份的1~3倍。划出一部分净资产用于法人治理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的激励性“配股”对于这部分“激励性配股”,法人治理集团成员享有收益权,没有终极所有权,“配股”归国家所有。作为政府对法人治理集团的激励措施,其收益权随法人治理集团的更替转移。

    6、出售剩余资产。企业净资产在上述几种安排后的余额,由国资管理部门向企业内外个人公开出售,转为个人股份,也可以国有股份形式存在,还可以由改制后企业有偿使用。

    在量资配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净资产或总资产不足以按标准剥离的情况。峰峰矿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将地价的40%作为对土地管理部门的负债(延期支付),其余60%纳入企业总资产。

    峰峰矿区的“量资配股”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首先考虑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第二,它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第三,它不逃废债务,不损害原有的金融秩序和信用关系;第四,它不要求收入已经很低的职工“掏钱搞改革”,第五,它改变了企业的产权结构,但又不排除企业继续使用其他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由于这些特点,这一改革办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尤其是对于那些“卖不出、送不走、破不成、活不了”的特困企业,是一个较现实的选择。
中小企业改制的新思路——量资配股
发行时间:2001-0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小企业改制的新思路——量资配股

    邯郸市峰峰矿区有区属中小型企业132家,其中98%的企业亏损或严重亏损。前几年,为激发企业活力,在改革上曾尝试过“净资产买断”等多种办法,但都效果不明显,他们从去年年初开始采取“量资配股”的办法,顺利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量资配股”,就是根据国家的改革政策采用量资、剥离、置换、配股等手段,对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造的一种方法。具体内容包括:

    1、量化负债等额资产。在对企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并经国资部门认定后,将与负债等额的资产按在职职工人数分解量化到个人头上。与此同时,原企业债务也随之转到量资后的职工整体身上,分解量化的计算办法是:在职职工个人从企业与负债等额的资产中应分到的份额=企业与负债等额的资产÷在职职工工龄总和×在职职工个人实际工龄。职工对量化的“负债等额资产”享有收益权和终极所有权。

    2、预提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费用。计算办法是:离退休职工所需上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费用=改制前企业年应上缴养老保险金×全厂离退休职工平均养老年限+改制前企业离退休职工年工资总额×14%×全厂离退休职工平均养老年限。由于预提出的这部分净资产很难变现,其物质形态由“量资配股”后的企业继续使用,但条件是按期为离退休人员上缴养老保险金和支付医疗费用。

    3、职工身份转换补偿。企业改制后,职工将失去国有企业雇员的身份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计算办法是:在职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额=在职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本人实际工龄。鉴于企业无法以现金形式支付这种补偿、因而采取以股份形式从净资产中向职工支付这笔补偿费用,职工对于转换身份而获得的“补偿股份”享有终极所有权。

    4、债权变股权。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及利息,由于短期内难以支付,经职工普遍认可后,从企业净资产中剥离出一个与此等额的部分直接转为职工个人永久性股份。

    5、激励性配股。按在职职工平均净资产股份的1~3倍。划出一部分净资产用于法人治理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的激励性“配股”对于这部分“激励性配股”,法人治理集团成员享有收益权,没有终极所有权,“配股”归国家所有。作为政府对法人治理集团的激励措施,其收益权随法人治理集团的更替转移。

    6、出售剩余资产。企业净资产在上述几种安排后的余额,由国资管理部门向企业内外个人公开出售,转为个人股份,也可以国有股份形式存在,还可以由改制后企业有偿使用。

    在量资配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净资产或总资产不足以按标准剥离的情况。峰峰矿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将地价的40%作为对土地管理部门的负债(延期支付),其余60%纳入企业总资产。

    峰峰矿区的“量资配股”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首先考虑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第二,它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第三,它不逃废债务,不损害原有的金融秩序和信用关系;第四,它不要求收入已经很低的职工“掏钱搞改革”,第五,它改变了企业的产权结构,但又不排除企业继续使用其他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由于这些特点,这一改革办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尤其是对于那些“卖不出、送不走、破不成、活不了”的特困企业,是一个较现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