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部委联合启动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
来自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的消息说,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一、指导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加强信用管理,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订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三、制订中小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结合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四、实施信用工程,在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工商登记年检系统等现有信用体系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培育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信用体系。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以中小企业为切入点共同实施信用工程,逐步形成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担保在内的,面向全社会的、跨部门的信息发布、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信用体系。近期,将结合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