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后的《公司法》将降低上市门槛
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司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公司法》的修改将涉及适度降低企业上市门槛等多项主要内容,将连续3年盈利改为累计3年盈利,使大批成长型企业获得上市机会。
他说,这些主要内容还包括:尽可能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如将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万元降至10万元,或考虑将实缴资本制改为授权资本制,使首次到位的股本额只需达到30%~40%即可。加大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经营者持股或股票期权制,让经营者所持股份适当时候上市流通。适当降低企业改制运作的成本,如修改多元化公司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规定;修改对外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缩短公司分立、公司合并、公司回购股份90天的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