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持股信托破解改制难题
借助职工持股会进行员工持股改革曾是我国企业改制的通行做法。但是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全国性法律给予职工持股会以明确的法律地位,以致使它处于十分尴尬的境遇。一些人甚至指出,职工持股会《或工会》的社团法人身份与职工持股会的盈利动机相矛盾。在《工会法》和《全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中规定,社团法人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因此由社团法人作为职工持股主体,忽视了职工持股会的赢利动机,并不适合,民政部去年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的主要理由,就是目前的职工持股会有赢利性质,不能作为社团法人。
那么,没有了职工持股会这一中间渠道,员工持股改制如何进行呢?专家指出,员工持股信托是破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难题的有效手段。通过信托公司为企业设计一个职工持股信托无疑是一种全新思路。所谓员工持股信托就是由信托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员工向企业购买股票,并由信托公司代表职工管理股权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它由资金信托、投资信托和管理信托三部分组成。
资金信托为职工认购股份融资,解决了职工持股的融资问题。投资信托解决资金的运用,即购买企业股权。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职工持股会的法人主体地位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管理信托,即代表职工管理股权,包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持股员工)的要求,依据企业职工持股管理办法,签定委托协议。在受托期间,为全体持股职工的利益代理投票,并管理股权。通过信托公司代为持股可以解决由于职工双重身份、角色重合造成的企业管理上的困惑,使企业和职工股东不发生直接关系,由信托公司代表职工跃升为股东,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同时,由于信托公司参与,在职工购股融资的归还、在职期间转让股权、跳槽要求兑现股权等问题上,可以避免内部人管理的可能的道德风险,从而真正发挥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