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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镇率先试行集体土地入股
发行时间:2001-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浦东机场镇率先试行集体土地入股

    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浦东新区机场镇,目前率先在上海郊区试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突破了传统的“谁征地谁安置”的收益观念,从而让广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该镇的具体做法是:成立机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并设立了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其次,在用地原则和操作办法上,该镇规定,凡经上级部门批准,在规划范围内的中心集镇、中心村、工业园区、临空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市政配套、公益事业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原则上均可采用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和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办法。同时该办法须经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村民小组代表的2/3以上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再次,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的依据与标准。该镇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垦复基金10000元/亩和耕地占补平衡费15000元/亩,作为入股的金额。其红利分配全年不低于8%,3年不变。其中红利中的50%作为村、队二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用于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红利中的另50%可作为该土地所在村民小组按农业劳动力分配,红利的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过去一个种田能手每亩最多的(除去各种费用)净收益仅250元,而现在通过土地入股,每亩净增1000元以上。流转后,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延包30年不变。机场镇大胆地创新,将原一次性交付的征地安置费用,为分期付款,在30年内,保证农民年年有红利,同时制定“征地安置新方式”和“动迁变搬迁”办法,使原有特定的安置对象的享受变为不特定的所有农村劳动力共同享受,使得许多外资企业愿意落户机场镇,加快了该镇乡村城市化的进程。
浦东机场镇率先试行集体土地入股
发行时间:2001-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浦东机场镇率先试行集体土地入股

    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浦东新区机场镇,目前率先在上海郊区试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突破了传统的“谁征地谁安置”的收益观念,从而让广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该镇的具体做法是:成立机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并设立了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其次,在用地原则和操作办法上,该镇规定,凡经上级部门批准,在规划范围内的中心集镇、中心村、工业园区、临空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市政配套、公益事业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原则上均可采用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和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办法。同时该办法须经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村民小组代表的2/3以上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再次,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价入股的依据与标准。该镇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垦复基金10000元/亩和耕地占补平衡费15000元/亩,作为入股的金额。其红利分配全年不低于8%,3年不变。其中红利中的50%作为村、队二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用于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红利中的另50%可作为该土地所在村民小组按农业劳动力分配,红利的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过去一个种田能手每亩最多的(除去各种费用)净收益仅250元,而现在通过土地入股,每亩净增1000元以上。流转后,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延包30年不变。机场镇大胆地创新,将原一次性交付的征地安置费用,为分期付款,在30年内,保证农民年年有红利,同时制定“征地安置新方式”和“动迁变搬迁”办法,使原有特定的安置对象的享受变为不特定的所有农村劳动力共同享受,使得许多外资企业愿意落户机场镇,加快了该镇乡村城市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