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路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日前召开了“贯彻三个代表精神,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理论研讨会。与会者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主题,对重新认识集体经济的特征、形式、作用,入世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难点和方向,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和实现形式等问题,展开讨论,各述己见。
重新认识集体经济
陶友之认为,社会生产力水平多层次,分散投资风险,追求劳动稳定性,劳动者自我价值追求等因素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集体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不同的国家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同一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而我国集体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应是股份合作制。这是采用股份制的某些方法、企业职工实行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特点是:职工既共同出资,又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
凌晋良提出,现在有人主张“集退民进”是不正确的。我国集体经济量大面广,但又是难以被引起重视的弱小群体,它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即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现在集体经济在改革与发展中受到严重挑战,出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集体企业在产业调整中可能退出某些领域,这在情理之中,但绝不是集体经济整体退出。相反,集体企业恰恰最适合在一般竞争性行业领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应当积极进入,大力发展。
集体企业发展要敢于突破难点
姚康镛等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体制改革创新要采取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要摆脱“一大二公”的束缚,要突破传统合作制的框框,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创造劳动者有控制权的企业制度新形式。第一,鼓励职工以多种形式持股。各地职工持股已有多种形式,如采用持股会、员工持股公司、基金会等法人组织作为持股职工,或职工共同共有股权的出资人,投资企业并取得对企业控制权,集体企业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出现了多样化的状态。第二,完善股份合作企业制度。第三、探索集体企业产权组合的新路径。
加强政府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
鲍祖荣说,解除债务链是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解除债务链需要政策的扶持。目前,城镇集体企业陷入经济困境之际,急需国家的政策扶持,这些政策只要求将城镇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国有企业可以享受破产法、债转股、挂账停息、核销损失等。但是,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改革改制成本的经济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成本有财政来源,集体企业的改制成本应由地方财政支持,集体企业是地方财政的纳税义务人,地方财政也要给集体企业脱困创造条件。
会上,有些专家学者对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劳动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的组合,建立集体企业新型的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