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徐汇公司依靠职工,顺利进行改制
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徐汇区集体事业管理局转为工业总公司后改制设立,改制后集团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1、依靠职工,进行改制。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具有集体资产所有者身份共有2万余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改制的目的、意义,切实了解改制的政策依据和具体做法,该公司遵照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暨资产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先后制订了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相关的配套文件以及宣传问答提纲,并将这近10件文件编印成册,发给全体职工。让每位职工了解实际情况,支持改革。该公司改制涉及职工面广量大,难度很大,由于宣传工作领先,改制工作十分顺利。
2、资产全面评估,统一界定。全系统集体单位和企业全部资产,包括产权房、使用权房和无证无照房屋、土地,均属评估范围。委托具有相当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徐汇区国资(集资)办确认。按有关政策规定,全系统集体资产,除用作职工保障性资产、基层企业改制时进一步按份共有的资产之外,剩余的资产(除国有资产外)均为集体资产,其中,25%的集体资产作为该集团公司退休职工共同共有;75%的集体资产由系统内符合按份共有条件并出资入股的职工按份共有;由总经理等6名主要经营者以自然人身份入股,约占6.5%的按份共有股。
3、职工入股,自觉自愿。该集团公司规定,存量资产实行按份共有和现金入股相结合的原则,即职工取得按份共有的资产,必须以1:1的现金投入才能记入其名下。如职工不用现金出资,不能将按份共有一块计入个人名下,但该职工仍为共同共有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职工是否出资入股完全由职工自主决定。符合按份共有条件的职工,不论出资入股与否,均不会影响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也不会影响其劳动报酬。职工的现金入股后,其权利由职工联合会为代表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