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退休拒不办理移交怎么办?
问:我所在的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设董事会,只有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也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退休后,提出了辞职申请,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他辞去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职务的请求,但在较长时间内,他以企业没有法人代表为由,拒不移交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公章和财务印鉴章,已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请问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你单位的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已经退休,本人已提出辞去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的请求,股东大会也同意本人的请求,就应该移交企业营业正副本、企业法人公章和财务印鉴章,拒不移交是错误的。但从来信中反映了你们在操作中有不规范的地方,即股东大会在同意已退休的法人代表辞职的同时,应该选举新的法人代表。解决的办法:1、根据股份合作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再由新产生的法人代表或执行董事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手续。2、如果仍然拒办移交手续,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