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浦东规定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党组织属地管理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制定并下发了《浦东新区改制企业党组织设置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据悉,出台《暂行规定》旨在适应浦东开发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理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中党组织的设置和领导关系,进一步加强改制企业的党的建设。
《暂行规定》明确,改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党的工作要与企业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所在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改制企业党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共同帮助同步组建党的基层组织。《暂行规定》要求,改制后的企业,其党组织要按照“有利于严格的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党员发展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