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初步建立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工商总局个体经济监管司和全国工商联经济部五家单位联合制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目前已初步确立。
此间专家及市场人士认为,我国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自2000年起,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就会同原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组,并提出一种专门评估成长型中小企业的GEP评估法。这种评估法以企业历年(3年以上)财务指标为直接依据,对企业发展状况、获利水平、经济效益、偿债能力和行业成长性5大类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采用1996年至1999年我国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中小企业作为评估样本,首次评出“成长型中小企业”4.29万家。
2003年初,课题组在总结首次实际评估效果、广泛征询专家意见和连续两年开展企业个案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对“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进行了修订,并联合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开展评价工作。这次除分析企业历年财务指标外,还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分析企业管理水平、信息化状况、销售研发情况、融资问题等非量化指标,最终完成《中国(非公经济)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