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日报》发表陈士能的文章指出
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在今年3月1日《经济日报》上发表题为《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文章。
文章说,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文章指出,集体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是十分突出的。2003年1月至7月的统计资料表明,仅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两项,企业数占全国轻工企业总数的16.65%;销售收入占总数的15.23%;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占11.3%;利润额占总数的13.3%;应交增值税占总数的12.6%;从业人员平均数占总数的14%。实践证明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
文章论述了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密切关系。文章认为,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是实现劳动群众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集体经济的分配方式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实现劳动群众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集体经济将成为实现工业化、增强综合国力、促进职工致富的重要力量;集体经济是实现劳动群众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渠道,是不可缺少的社会稳定器;集体经济又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生力军,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集体经济量大面广,遍及城乡的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运输业以及科教文卫等各个系统。
文章强调指出,当前,我们要以积极的热情、扎实的措施、得力的政策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使传统集体经济脱胎换骨,新型集体经济加快发展。
首先是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应积极探索和完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职工持股公司制以及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要通过引进资金、技术、设备等多种途径与国有、外资、私营、个体等组成多元的、开放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制度改革以后,要遵循集体经济的特点和公司制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应十分注意企业自身用人、管理、分配等内部机制的改革。
其次,要对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给予支持和扶植。一是要稳定联社机构,发挥联社作用。各级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是城镇集体企业的经济联合组织。政府要帮助联社改革,赋予指导、管理职能,使联社更好地提供服务;二是政府要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在信贷、税收、就业扶助和传统集体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业一样的政策,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宣传带领劳动者共同富裕的典型,培养新型集体经济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