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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民到股东木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
发行时间:2004-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从村民到股东木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

    江苏苏州市木渎镇依托农村工业化成果,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方式,使农民成了“股东”,从而既解决了现有农村经济体制中剩余集体资产的产权缺陷,激发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又明确了村民的收益权,增加了农民收入。

    在木渎镇第一个试行农村股份合作社的金星村,共有220户,461人。他们按照“适情、稳妥、规范、民主”的方针,在完成清产核资、股权界定、折股量化等各项准备工作后,将评估出的4295.44万元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给村民,其中8%为集体股,92%为个人分配股,400名村民享受1股基本股,每股净资产值8.36万元。股份合作社的收益,来源于资产发包、出租、转让的增值部分和其他相关的经营性收入。股份合作社提取当年纯利润的30%按股分红。

    有关经济专家评析说,从村民到股东,是农村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衍生出的农民持续增收的依托。折股量化到人,集体资产在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成果相应落实到了每个农民,股份红利成了农民收益的一部分,直接推进农民增收;成为股东的农民,借助合作社成立的董事会、监事会,间接参与投资经营,原有的农民身份出现了转化,从作为纯粹的生产者,获取劳务性收入,到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获取投资性报酬。同时,合作社这一机制的实施,通过为农民提供一定的长期经济收益,弥补了现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某些不足,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农民离土离乡经营发展。

    目前,木渎镇在已经有5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农民按股分红的收入。
从村民到股东木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
发行时间:2004-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从村民到股东木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

    江苏苏州市木渎镇依托农村工业化成果,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方式,使农民成了“股东”,从而既解决了现有农村经济体制中剩余集体资产的产权缺陷,激发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又明确了村民的收益权,增加了农民收入。

    在木渎镇第一个试行农村股份合作社的金星村,共有220户,461人。他们按照“适情、稳妥、规范、民主”的方针,在完成清产核资、股权界定、折股量化等各项准备工作后,将评估出的4295.44万元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给村民,其中8%为集体股,92%为个人分配股,400名村民享受1股基本股,每股净资产值8.36万元。股份合作社的收益,来源于资产发包、出租、转让的增值部分和其他相关的经营性收入。股份合作社提取当年纯利润的30%按股分红。

    有关经济专家评析说,从村民到股东,是农村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衍生出的农民持续增收的依托。折股量化到人,集体资产在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成果相应落实到了每个农民,股份红利成了农民收益的一部分,直接推进农民增收;成为股东的农民,借助合作社成立的董事会、监事会,间接参与投资经营,原有的农民身份出现了转化,从作为纯粹的生产者,获取劳务性收入,到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获取投资性报酬。同时,合作社这一机制的实施,通过为农民提供一定的长期经济收益,弥补了现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某些不足,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农民离土离乡经营发展。

    目前,木渎镇在已经有5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农民按股分红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