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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低保
发行时间:2004-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黑龙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低保

据报道,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成为黑龙江省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低保,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对属于“4050”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将给予就业补贴。

  试点后,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进行补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随同转移。

  各类城镇企业及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

  为保障未参加养老保险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这些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对属于“4050”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可按不超过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30%给予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并轨人员基本实现再就业。
黑龙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低保
发行时间:2004-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黑龙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低保

据报道,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成为黑龙江省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低保,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对属于“4050”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将给予就业补贴。

  试点后,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进行补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随同转移。

  各类城镇企业及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

  为保障未参加养老保险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这些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对属于“4050”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可按不超过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30%给予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并轨人员基本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