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众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设立职工合股基金会
根据《山西省企业职工合股基金会设立登记暂行办法》,大同市众鑫建筑安装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时,职工集资入股成立合股基金会并以合股基金会的名义参加公司股东会。
该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是职工自愿组织起来的,以投资盈利为目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管理的经济组织,是投资基金会的初级形式。成员以投入的资金为限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等权利,对基金会承担有限责任,合股基金会对公司以投入的资本享有股权并承担有限责任。不得吸收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入股,也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投资,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经营活动。
合股基金会成员的权利:1、出席或推荐代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代表人或理事会成员;3、按照公司章程及合股基金会章程规定转让股权;4、按持有股份比例取得股利;5、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理事会、代表人提出建议。
合股基金会成员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和合股理事会章程;2、自愿入股,数额不限,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3、依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风险。
合股基金会成员只与合股基金及其代表人有权利、义务关系,而与公司没有直接的利益、义务关系。
合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由全体合股职工选举产生,理事长为合股基金会代表人,是参加公司的股东代表。
合股基金会成员有权向本公司其他职工转让股权,不得向社会上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让股权,也不得把股权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物。
职工个人继承或接受转让,其股权已达合股基金总额10%以上时,可退出合股基金会,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转为自然人直接股东。
合股基金会向受理公司改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后获得《职工合股基金会登记证书》并以此做为公司股东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