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九种形式推进中小企业改革
为加快现有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改组、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安徽省将采取九种形式改革中小企业。一是出售改制一批。鼓励企业内部职工购买企业产权,建立以职工内部持股为主的股份制企业。二是兼并收购一批。鼓励大型骨干企业或非公有制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收购兼并。三是承包租赁一批。对产品有市场但资不抵债、又难以破产的企业,鼓励企业职工、经营者或其他法人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四是嫁接改造一批。鼓励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入股,嫁接改造中小企业。五是剥离分立一批。对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将企业部分有效资产从母体中剥离,组建新的法人实体。六是“退二进三”一批。将适合发展第三产业的企业改制重组,利用级差地租的收入发展第三产业。七是“零”资产转让一批。对没有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在受让方合理承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实行“零”资产转让。八是摘帽换牌一批。对国家和集体没有投入“戴红帽子”的企业,在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还其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九是破产退出一批。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或倒闭企业,依法实行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