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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不容忽视
发行时间:2004-1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编者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0月23日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就保护城镇集体所有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现将发言摘要如下。

对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不容忽视

    陈士能委员说,物权的主体主要有三者:即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物权法应将拥有几万亿资产的城镇集体所有权很好地表达出来。他说,据我了解,城镇集体已经拥有几万亿的资产。现在已经发生了对城镇集体企业、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有些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被有关部门,以高资低估,低价收买,甚至是无偿占用,使大量的集体资产流失,以至集体企业的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中央对集体企业、集体经济、集体所有财产很重视,但由于社会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片面性、有误区,所以集体经济的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我们看到一些个体私有企业的雇主对待工人和劳动者的态度很不恰当,还造成社会上收入悬殊很大。这让我们去思考如何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入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我认为宪法和党的代表大会做出的规定和决定,是我们深入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根本依据,是我们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向。
对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不容忽视
发行时间:2004-1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编者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0月23日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就保护城镇集体所有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现将发言摘要如下。

对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不容忽视

    陈士能委员说,物权的主体主要有三者:即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物权法应将拥有几万亿资产的城镇集体所有权很好地表达出来。他说,据我了解,城镇集体已经拥有几万亿的资产。现在已经发生了对城镇集体企业、集体资产侵犯的行为。《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有些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被有关部门,以高资低估,低价收买,甚至是无偿占用,使大量的集体资产流失,以至集体企业的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中央对集体企业、集体经济、集体所有财产很重视,但由于社会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片面性、有误区,所以集体经济的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我们看到一些个体私有企业的雇主对待工人和劳动者的态度很不恰当,还造成社会上收入悬殊很大。这让我们去思考如何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入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我认为宪法和党的代表大会做出的规定和决定,是我们深入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根本依据,是我们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