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有五个“禁区”
对于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问题,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近日再次明确表态:“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他同时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五个“禁区”。
李毅中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五个禁区为:一、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二、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三、必须进场交易,出让价通过进场竞价确定,经营者购买股权与其他受让者必须同股同价;四、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五、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此外,经营者持股比例应慎重考虑,比例不宜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