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社是如何分类的?
问:合作社有上百年的历史,请问,它发展至今,有多少种类?
答:合作社运动经过百余年的发展,逐步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种类繁多。但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合作社分类方法。因此,各国合作社通常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般意义上,按照所经营的业务范围划分,合作社可以分为从事多项业务内容的兼营(综合)合作社,如农村社区合作社,以及仅从事一项业务的专营合作社,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农用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
按照社员的身份划分,合作社可以大体分为生产者合作社、商人合作社和消费者合作社。社员在合作社中依次是作为生产劳动者(如工业生产合作社、合作农场)、经销商(如批发和贸易合作社)以及消费者(如城市消费合作社)。
按照合作社的筹资方式,合作社可以分为发行股票的股份合作社和不发行股票的非股份合作社。所谓股份合作社,就是把股份公司的集资方法加以改造引进合作社,其中,“普通股”只能社员购买,并且一人一股(相当于“社员股金”或称“入社费”);而可以出售和转让的“优先股”则面向社会,社员及非社员均有资格购买。但是持有此种股票的人不是合作社的正式社员(在一些西欧国家被称为“准社员”),他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在年终取得红利的权利。
此外,还可以按照合作社的地域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分类。
在实践中,各国大多根据本国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合作社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业务领域等来划分合作社的种类。大体上将合作社分为生产、销售、信用、消费等几大类型。如美国将合作社划分为农业合作社、信用及保险合作社和与生活有关的其他合作社等三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