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和谐社会”?
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这次全国“两会”的主要议题。请问,什么是和谐社会?
答: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社会的界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胡锦涛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构建和谐社会已经并列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并且成为三者的目标所向。
“和谐社会”,应尊重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情感与尊严。从人格与权利的意义上说,这个概念排除我们过去习惯的各种身份标签,进一步说,它要求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的各方,各自明白和理解对方的要求,并在利益关系中达成共识,构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建立和谐社会,不能离开中国特色,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国目前面临着社会保障、就业问题、教育投入三大发展难题,都要靠发展观的转变来解决。不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分配关系问题、发展战略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通过社会组织,与社会自治的发展有关系。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城市的社区管理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所以,要培育社会自治组织,培养行业协会。
和谐社会还与自由经济有关系,只有经济是自由和竞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和谐的。和谐社会的发展,应该跟自由的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可竞争的经济是一致的。
和谐社会一定是有良好政府。政府自身的建设,政府的行为是法治的。从制度建设来看,最重要的是构建一个参与和协调机制,应该让每个单位,各级政府都有这种机制。此外,社会的主要阶层还应该在一个制度框架下进行合作和协商。例如工会和商会的代表就可以在政府主持下进行协商,以减少劳资矛盾。
过去中国曾经有“农会”代表农民的声音,但20世纪80年代初取消了。现在,民政部提出在农村要建立专业协会,要成立统一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