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国强:“集体经济致富论”
广州市三元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国强所在的三元里曾是广州典型的“城中村”,2001年,这个“城中村”撤掉了村委会,组成股份公司,30多万都市“农民”成为公司股东,李国强也从原来的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村村委会主任转而成了“广州市三元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如此改制的根据,是原三元里村的集体经济基础。
李国强最近说起集体经济组织,“我感觉分田单干在当时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阶段性的措施。社会发展到一定时候,还是要搞集体发展,这样才能使社会进步,没有集体经济这一块,你办什么事都难。”“要想真正解决农村的问题,解决农民致富的问题,还是要靠乡镇企业”。
李国强指出,80年代的时候,乡镇企业一直发展得比较快,但近几年似乎遇到了不少问题,有些停滞的感觉。历史上,乡镇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乡镇企业可以笼统地称为民营企业。从概念上讲,民营企业与乡镇企业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不是国家投资,但是从肩负的整个责任来讲,乡镇企业比民营企业又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比如,民营企业老板对用人的录用,工资待遇都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乡镇企业是以本乡本土的人为主,还带着原来集体经济的那种模式。我觉得正是这一点造成乡镇企业在尽量转制,有些地方就从集体的转成个人的股份制经济。我感觉,中国农村能够真正带领农民村民集体致富的,还是这种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华西村,包括京郊附近的好多村。只有这种模式才能给村民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发展的机会。但同时,也不可讳言,这样的企业必须有一帮很好的脊梁骨去支撑,去奉献,企业才能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