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我是上海一家集体企业的新任工会主席,请问,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答:工会的维权和监督职能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6条也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1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工作)时间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也明确了工会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合法权益的职责和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监督的职能。主要是:(1)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方面的帮助和指导;(2)当用人单位与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工会应积极参与调处,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3)工会应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犯,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有关方面查处并予以纠正;(4)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所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应该成为是工会工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