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有关集体经济的论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有关集体经济的论述如下(以下黑体字为原文的章节题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各类企业都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
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