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集体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研究》课题报告中指出,新型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报告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在经济上全面协调发展;在分配上公平、公正;在政治上发扬民主,人人平等。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符合这些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
首先,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优化了我国产业结构。新型集体企业在产业结构上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利用自身的优势,发展了一大批餐饮、商贸、旅游、房地产、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等第三产业,为第一、第二产业提供服务,优化了我国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其次,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同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反对平均主义,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取缔非法收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让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
再次,新型集体企业实行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合作、民主管理、人人平等。所谓互助合作,就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实行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所谓民主管理,就是在生产经营上职工享有管理权,凡是企业重大生产经营问题,由职工(股东)大会讨论决定。所谓人人平等,就是在企业内部各就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享其成,人与人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集体企业实行这些基本原则,能够做到职工之间互惠互利,和谐相处,休戚与共,风雨同舟,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