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春国有林权改革最大化让利于职工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34岁的黑龙江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在交清62901元承包费后,成为9.3公顷森林的主人。在试点林权改革的乌马河林业局,如今签订了国有林地承包合同的120多人中,没有一位是外部投资者或领导干部。坚持将承包主体确定为普通林业职工,最大化让利于普通职工,成为伊春市此次林权改革的一大亮点。
作为此次林权制度改革的唯一试点,伊春市拿出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交给职工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0年。同时承包人还将获得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可以转让、继承和变卖。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说,林业职工收入较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保障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