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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发行时间:2006-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问: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答:由于部分中央企业辅业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人员较多,为稳妥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根据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实施主辅分离时,这部分中央企业改制的范围原则应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以下简称14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143号文件规定工业中小企业的标准是: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餐饮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是: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资委21号文件有关中央企业辅业改制的范围和规模规定执行。特别是在主辅分离的前期阶段,为了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本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的原则,辅业改制的范围一般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对于辅业中的一些管理型公司,虽然规模很大,但业务庞杂,企业很多,且相互之间在业务发展上没有太多的关联,不一定在整体上进行改制,只能根据所属企业进入市场的需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改制。

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发行时间:2006-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问: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对辅业改制企业规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答:由于部分中央企业辅业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人员较多,为稳妥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根据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实施主辅分离时,这部分中央企业改制的范围原则应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以下简称14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143号文件规定工业中小企业的标准是: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餐饮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是: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资委21号文件有关中央企业辅业改制的范围和规模规定执行。特别是在主辅分离的前期阶段,为了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本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的原则,辅业改制的范围一般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对于辅业中的一些管理型公司,虽然规模很大,但业务庞杂,企业很多,且相互之间在业务发展上没有太多的关联,不一定在整体上进行改制,只能根据所属企业进入市场的需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