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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集体资本和集体所有权(上篇)
发行时间:2007-01-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编者按:长期以来,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不仅十分关心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而且身体力行。最近,林炎志同志在百忙之中又亲自撰写了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了政治经济学、法学等理论,深刻地阐述了集体经济的核心——集体资本和集体所有权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等,字里行间都流露出独到的见解,令人启迪。为飨读者,我们全文发表林副书记的文章,由于篇幅较长,将分两期刊登。

探讨集体资本和集体所有权(上篇)

林炎志

集体经济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国,集体经济的建立是一场社会革命、经济革命、文化革命。它曾经深刻、广泛地影响了几亿群众的思想文化;推动中国社会大幅度地跨进;给中国共产党迅速建立深入巩固的政权提供了微观组织基础和巨大的经济资源,从而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的重要性:历史贡献功不可没,现实作用无可替代,未来发展影响命运。

一、意义

1、发展集体经济是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目前,我国已是多种阶级、多个阶层并存的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对所有制有不同的需求。国际上,我国与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民族来往,对所有制多样化也有所要求。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梯次性、多层次性——高低快慢、精粗大小,将长期存在。五十多年的经济实践证明,多种经济成分可以为这种多层次生产力提供活跃的动力,为其矛盾运动提供活泼的空间和丰富的文化配合。集体经济具有较好的兼容性,能在各种行业中发展,能够与轻工业、重工业等多种产业结合;能够与国有、私有等多种产权结合。集体经济既能适应较小规模的手工业生产,又能适应高度自动化、专业化的社会大生产。集体企业独立自主性强,既可主动链接现代产业,又可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集体经济量大面广,遍及城乡的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运输业以及科教文卫等各个系统、各个领域。坚持包括集体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集体”——多个人的意志经过民主集中,统一为一个意志;多个人的智慧、力量经过组织,成为整体力量,这种统一意志的多人整体力量,谓之“集体”。人类的本质是社会性。社会性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形成、发展社会要求并据此对自己的动物性要求以尊重、约束、引导、驾驭,形成集体,发展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性。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人类依靠集体劳动、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获得发展。人类个体个性的进步是在社会性、集体性平台上实现的。集体性、集体主义、集体组织肯定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历史必由之路。人性、即人类的社会性一开始就有原始、自发的集体性。所有被压迫、被剥削阶级都会求诸集体性。越是弱者越容易依靠集体性。发展到工人阶级,集体性成长为集体主义,成为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先进性。集体主义是工人阶级大公无私品质的组织定义,大公无私是工人阶级的集体主义的道德定义,二者构成工人阶级阶级性的核心要素,构成工人阶级所有其它先进性的逻辑起点和人生观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提出了新的要求。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实现中承担着特殊重要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所有制结构是从“全民”到“集体”再到“个人私有”,这应该是一个连续谱,应该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才会活跃而稳定。而高级集体、初级集体、合作制、股份制(流通性的),就是这个连续谱的“中间”部分。集体所有制应该成为国有与私有之间很宽阔、很活跃、很积极的一类经济组织,应该大力发展。

2、发展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公有制形式,有天然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设计因素。市场经济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有天然地追求财富、提高效率、分化产业的原始冲动。集体经济没有国企那样“公”,也没有私企那样“私”。恰恰是这种“不最公”与“不最私”之处,可以减少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过程的磨擦和震荡。可以说,集体经济是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一个好媒介。

我国历史上形成的集体经济大致可以按城、乡分为两大块、两种类型。城镇集体经济主要是工商业、金融业,形成于“一化三改”;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村”级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信用合作、供销合作,形成于五十年代的土改、高级社(人民公社)这两大步社会革命。农业集体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土地集体所有,这是我国最大的一块公有制生产资料,最大的一块不动产——土地。土地在我国除了粮食生产功能外,潜在的社会保障功能和潜在的资本要素功能也非常重要,尤其中国人多地少,这三种功能都处在紧紧巴巴的边缘状态。所以土地所有制很关键,土地制度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影响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影响几亿人的心理稳定。

由于农业生产增长有限,与工业商业之间会永远产生“剪刀差”,本质上永远不可能市场化。又由于现在的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是天然形成的,本质上不可能组织成市场主体,不可能获得资本的法人身份,再加上村级集体具有历史上形成的基层政权功能,所以农业、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半”集体经济。这部分“半”集体经济绝大多数以合作形式经营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其中少数乡村集体组织在交通便利的条件下办起了集体工业、商业企业,并且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得了明显的成功,表现了集体资本的独特优势。它们将农民就地转化为工人,将农村转化为城镇,这部分从土地公有、农业集体中生长的集体资本,应该肩负更重要的历史任务——改造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应该总结推广,应该得到新的法律规制保护和帮助。

在今天,工商业集体经济是以资本的组织方式、以集体资本的身份出现在经济生活中的。集体资本应该能够自发产生,应该能够成为一种主要的创业形式,否则就缺少称之为“资本”的资格;否则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就缺少自发性;否则市场竞争的生生死死就不能形成全面的连续的循环。什么时候集体资本能够自发产生了,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靠近成熟的社会制度了。在集体企业里,工人阶级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团结互助、服从科学、自省自律的品格是一种巨大的非线性力量,是一种非市场化力量,它是集体资本能够快速积累的深刻根源。集体主义劳动是义务本位,是集体资本的领导核心。由此形成新型市场主体,面对民法的权利本位。这个领导集体的集体主义思想、义务本位,必须有一定的封闭性作保证,其对一般雇佣劳动者又必须有开放性,这个开放性与市场经济的劳动力市场相衔接。

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的控制力,一是体现在“质”上,二是体现在“量”上。没有一定的“量”,最后“质”就要发生变化。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提升公有制的控制力,促进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党应该下大力气发展农村和城镇工商集体资本,用集体资本使大量小资本、大量“劳动剩余”集聚成大资本、强资本,减少小资本竞争力弱、不稳定的程度,使大量分散、重复的个体劳动集约化为集体主义劳动,节约劳动,提升劳动。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前期组建起来的一些城镇集体企业,都是职工拿钱、拿物(工具、设备)入股,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的,依靠自己艰苦的劳动完成了原始积累。这些计划经济背景下诞生的企业带有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只是后来受 “左”的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一味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三纯”,没有承认职工劳动积累的资本股份,反而把职工入的股份又返还了回去,或者搞财产归大堆,这时便出现了所谓的“二国营”。“二国营”式的集体经济确实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

新型集体资本,融合了合作制与公司制的特征,劳动者与出资人以劳动和资本要素共享企业收益,在分配方式上有可能促进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劳动与资本的统一。新型集体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尊重了资本,更尊重了劳动;注重了效率,更注重了公平。新型集体经济属公有制,而且比国家所有更适应市场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属民营经济,而且比个人所有更适应社会主义,更利于共同富裕。新型集体经济是我们今后发展的方向。

3、集体资本是共产党驾驭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党中央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共产党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实践基础是工人阶级驾驭资本的能力。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工人阶级是资本的雇佣,资本驾驭工人、驾驭劳动。社会主义国有资本是工人阶级驾驭资本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国有资本的管理无法摆脱垂直的金字塔网络,这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平面网络相矛盾,并且由于代理链条过长,代理组织过大,很容易造成低效,造成漏洞,从而造成资本运行与市场竞争脱节,造成资本与劳动的脱节。在国有资本体系里,工人阶级必须经过国家政权,经过上层建筑与资本运行发生微观联系。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缺少原始的创业自发性,造成工人阶级并不能在国有资本的运行中群众性地学会驾驭资本、驾驭市场经济,造成工人阶级并不能在国有资本的微观运行中自发地增长自己的阶级主体性、先进性。而集体资本可以使工人阶级以集体法人的身份,具体体验集体所有权的掌握,具体体验资本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种矛盾运动,具体体验剩余价值在社会生产大循环中的产生、积累、变形或者消失,具体体验资本原始积累的创业过程。没有这些体验,工人阶级不可能内生地学会驾驭资本,共产党不可能内生地掌握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这个问题,决定共产党执政寿命的长短。工人阶级只有组织成集体,只有拥有自己的资本(“集体资本”),只有以集体主义劳动作为自己的社会生产实践,才能使工人阶级主体性(执政资格)稳定下来。有了稳定的主体性,才有稳定的建设性,才能长期地和平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同样能创造剩余价值。一切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都必须依靠剩余价值,必须掌握主要的剩余价值,必须掌握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集中过程及其法律权利根据——生产资料所有权。这是最本质的“权力来源”,这是最实质的“权力合法性”。管钱的最终要服从挣钱的。剩余价值培养阶级主体性——培养一个阶级掌握政权的愿望、意志、能力等等一切与执政相关的阶级品质。包含集体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掌握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主体,才能使共产党能够控制阶级分化的程度和结构,才能保证将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才有可能使社会大资本的基本单位不至于成为单一的个人。公有资本应该为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提供一种新的、最基本的权利单位。“公有制为主体”在数量上,应该由集体经济多承担一些。

4、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流意识形态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流意识形态即“核心价值观”(六中全会)——⑴“集体主义”;⑵“民主集中制”;“劳动价值论”……等等。集体经济包括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集体主义组织和集体主义思想几部分。资本的平等是资本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劳动的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特征是民主集中。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大多数人的权利,是集思广益,是最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和力量。民主最后要形成集中,集中为科学,集中为实践,集中为物质力量,集中为物质利益,集中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

劳动的平等比资本的平等更有利于科学与民主的结合。集体主义劳动,集体智慧是重要的生产力。在集体主义范围里,必须实行劳动本位,必须使劳动的地位高于资本的地位。这就保证了创新活动的劳动支点,保证了劳动的主动权,保证了劳动权利的民主条件。集体主义劳动的能力一般会超过个体劳动能力的迭加。集体劳动不等于集体主义劳动,集体劳动有可能是个体劳动的迭加。在缺少资本时,在个体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不足时,集体主义劳动往往可以用整体的优势(系统论效果)加以转化(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高科技领域里,集体主义的劳动智慧,集思广益比体力劳动中的集体主义还要效果明显。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一个先进的党,必须重视工人阶级的“细胞级”的阶级组织。这种阶级组织是一种信奉集体主义的细胞(主要是经济细胞)。集体主义思想、集体主义劳动和集体资本都在这个细胞中孕育、发展并壮大。集体资本和集体主义劳动是在微观层次,在具体、现实的生产关系环境里,给工人阶级先进性一块生息的土壤、园地;给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阶级本质一个自成体系的、能够自我复制、自我组织的生产力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在这个“细胞里”,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公开地居于强大的领导地位。解放后,中国工人阶级获得了领导阶级的地位,工人可以在生产劳动中增长“主体性”,例如劳动模范,尤其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我们可以在他们的优秀事迹中看到这种“主人翁”劳动解放出来的积极性与智慧。但是,在当今人类“资本社会”阶段里,资本把劳动抽象化、社会化、系统化了。今天,工人阶级的劳动主体性是人类社会整体水平级的主体性。这种工人阶级劳动主体性不再是工厂个别工位上的主人翁劳动就可以获得的。它必须通过资本的社会大循环,通过对资本整体的把握和驾驭才能获得。个体工人脑体力的主人翁劳动不是社会化主人翁劳动,不是阶级性的主人翁劳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集体资本所有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工人阶级的劳动主体性”或曰“劳动的工人阶级主体性”。工人阶级掌握政权,掌握上层建筑之后,应该有决心,有信心将资本主体性“和平演变”为劳动主体性,“和平演变”为社会化劳动的工人阶级阶级主体性。

这种“集体主义”是新的生产力的原始要素,是新生产力的一种基本单位;是一种“有机化组织”,是社会化大生产创造的新质的“联合生产者”“社会化的人”,同时又是它的微观基础(细胞),而不是个人的简单迭加。组织好集体主义劳动,生产可以提高效率,增加力量。组织好集体主义消费,可以节约成本,提高生活质量,保护环境。新的生产方式中如果没有新的要素,没有新的能量出现,就不会有新的生命力表现,就像在封闭的保守力场中创造永动机一样不可能。以集体主义的集体资本作为阶级组织的“细胞”,大大提高了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系统性和自组织性。这是工人阶级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的一块基石。

二、集体所有权在公司制中的实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常循环的秩序依靠法治。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移植过来的。资本主义法制中有一些关于合作经济的法律规制,但缺少集体经济的内容。并且从本质上讲,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不可能产生有利于公有制经济自发发展的法制。尤其是“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法人”(集体人格)的法律规制,还远远不成体系。

集体资本的法律规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呼唤法律理论,呼唤法律建设尽快地将调整集体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清晰地规制下来。它包括:规制出资关系,尤其是“集体股”的种种含义;规制内部同一性,把内部组织的章程、协议要求等内容,精细化、具体化;规制集体资本的拥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制资本的外部责任等等。

“所有权”是法律和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中非常成熟的概念,是法制建设中最基本的概念,又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依据。所有制只有转化成所有权,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具体化、清晰化、有可操作性,才能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中享有实质意义的地位和作用。资本使“所有权”从全民到个人出现了一个链条,形成了一个谱系,即所有权结构。有的环节发育充分,有的发育不充分。环节之间的关系,有的发育充分,有的不充分。集体所有权及其内部外部关系就属于所有权谱系中发育不充分的。为了促使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我们就必须建立能够使集体所有权在公司中自发实现的法律规制。法学体系中,“集体”的界定,“集体权利”的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也是法制建设的一个前沿。

通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方向之后。我们已经可以断定,组织经济活动最大量的主体方式是资本。资本通过公司法人能获得最为活跃的运行。资本是综合动态的生产力全要素,是与劳动结合的生产关系,是社会总循环的全链条。法人所有权就是资本所有权。资本的法人所有权是资本的法定权利,是活生生的一刻也不停顿的社会生活。

工人阶级注意静态资产的归属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最困难的、最终极的目标是掌握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国有资产向资本法人所有权转化时,原有的所有权固然会发生变化,比如:会变成股权。但这种变化是其它各种所有权都可能产生的变化。这正说明了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居于这种经济社会里更综合、更灵活、更高级、更有领导能量的法律地位上。工人阶级不能为保住低级形态的权利而忽视高级形态的权利。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应该是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路与干劲,用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去争夺市场经济里的利润,争夺劳动的组织权、领导权,争夺生产力的长期快速发展。用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去保政权。今天可以说“剩余价值里面出政权”“资本所有权里面出政权”。

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有过大量的实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期,集体经济组织的比例有过缩小。经济实践多,理论建构少。相应地,集体所有权的实践与理论都还有大量空间(潜力)待开发,待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权谱系还不完善,与所有制结构的预期还很不对应,党中央,党代表大会的文件规定还很不落实。

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对接中,比较国家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局限性要大些。由于国家所有权只能通过国家主管机关代为行使,所以其运行机制不可能完全摆脱垂直网络。而市场经济的主体本质上应该是平面的。以长远观点判断,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应该并且必然由集体所有权承担得更多一些,这个主体应该是生产关系的数量比例和质量比例。

集体资本的资本人格(法人代表)只需要一个有代表小规模集体的责任心、积极性就可以了。集体资本的领导核心应该可以从资本所有者的小范围里民主产生。这符合市场运行的平面网络要求。集体资本比国有资本更接近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比国有资本更容易解决西方市场经济法学体系所不同意的“一物两权”的困难。国有资本的静态关系(资本来源)清楚,动态关系(日常的市场运动)不清楚。这也是一种“双轨制”(一物两权)。

集体所有权怎样在公司这一企业组织形态中发育完善,并且自发地循环,关系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程度,这几乎是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能否最终稳定实现的重大课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之一。集体所有权必须争取与这种资本形态建立最有优势的相关性,以利于社会的自发性推动群众进入这条道路。集体所有权在公司中的实现通道主要借助于“股份制”。只要集体所有权的外部表现能够取得与个人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法人所有权的一致性,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建立“集体所有权”是“坚持改革”的一个巨大目标,一个伟大工程,是检验“真假(社会主义)改革派”的试金石。实际上,公有制在建立环节上还远远没有与个人所有权的建立环节形成平等地位。争取这种平等地位是更重要、更紧迫的法制建设任务。通常所说的“起点公平”恰恰是最不公平的。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实践,也需要法制建设和理论工作的创新。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给我们促进集体经济法制建设提供了大量案例。这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市场经济发展史上是前无古人的,是极其光荣,极其迫切,极其重要的历史要求(历史指令)。这些实践动摇了西方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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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长期以来,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不仅十分关心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而且身体力行。最近,林炎志同志在百忙之中又亲自撰写了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了政治经济学、法学等理论,深刻地阐述了集体经济的核心——集体资本和集体所有权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等,字里行间都流露出独到的见解,令人启迪。为飨读者,我们全文发表林副书记的文章,由于篇幅较长,将分两期刊登。

探讨集体资本和集体所有权(上篇)

林炎志

集体经济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国,集体经济的建立是一场社会革命、经济革命、文化革命。它曾经深刻、广泛地影响了几亿群众的思想文化;推动中国社会大幅度地跨进;给中国共产党迅速建立深入巩固的政权提供了微观组织基础和巨大的经济资源,从而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的重要性:历史贡献功不可没,现实作用无可替代,未来发展影响命运。

一、意义

1、发展集体经济是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目前,我国已是多种阶级、多个阶层并存的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对所有制有不同的需求。国际上,我国与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民族来往,对所有制多样化也有所要求。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梯次性、多层次性——高低快慢、精粗大小,将长期存在。五十多年的经济实践证明,多种经济成分可以为这种多层次生产力提供活跃的动力,为其矛盾运动提供活泼的空间和丰富的文化配合。集体经济具有较好的兼容性,能在各种行业中发展,能够与轻工业、重工业等多种产业结合;能够与国有、私有等多种产权结合。集体经济既能适应较小规模的手工业生产,又能适应高度自动化、专业化的社会大生产。集体企业独立自主性强,既可主动链接现代产业,又可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集体经济量大面广,遍及城乡的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运输业以及科教文卫等各个系统、各个领域。坚持包括集体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集体”——多个人的意志经过民主集中,统一为一个意志;多个人的智慧、力量经过组织,成为整体力量,这种统一意志的多人整体力量,谓之“集体”。人类的本质是社会性。社会性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形成、发展社会要求并据此对自己的动物性要求以尊重、约束、引导、驾驭,形成集体,发展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性。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人类依靠集体劳动、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获得发展。人类个体个性的进步是在社会性、集体性平台上实现的。集体性、集体主义、集体组织肯定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历史必由之路。人性、即人类的社会性一开始就有原始、自发的集体性。所有被压迫、被剥削阶级都会求诸集体性。越是弱者越容易依靠集体性。发展到工人阶级,集体性成长为集体主义,成为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先进性。集体主义是工人阶级大公无私品质的组织定义,大公无私是工人阶级的集体主义的道德定义,二者构成工人阶级阶级性的核心要素,构成工人阶级所有其它先进性的逻辑起点和人生观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提出了新的要求。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实现中承担着特殊重要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所有制结构是从“全民”到“集体”再到“个人私有”,这应该是一个连续谱,应该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才会活跃而稳定。而高级集体、初级集体、合作制、股份制(流通性的),就是这个连续谱的“中间”部分。集体所有制应该成为国有与私有之间很宽阔、很活跃、很积极的一类经济组织,应该大力发展。

2、发展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公有制形式,有天然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设计因素。市场经济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有天然地追求财富、提高效率、分化产业的原始冲动。集体经济没有国企那样“公”,也没有私企那样“私”。恰恰是这种“不最公”与“不最私”之处,可以减少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过程的磨擦和震荡。可以说,集体经济是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一个好媒介。

我国历史上形成的集体经济大致可以按城、乡分为两大块、两种类型。城镇集体经济主要是工商业、金融业,形成于“一化三改”;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村”级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信用合作、供销合作,形成于五十年代的土改、高级社(人民公社)这两大步社会革命。农业集体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土地集体所有,这是我国最大的一块公有制生产资料,最大的一块不动产——土地。土地在我国除了粮食生产功能外,潜在的社会保障功能和潜在的资本要素功能也非常重要,尤其中国人多地少,这三种功能都处在紧紧巴巴的边缘状态。所以土地所有制很关键,土地制度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影响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影响几亿人的心理稳定。

由于农业生产增长有限,与工业商业之间会永远产生“剪刀差”,本质上永远不可能市场化。又由于现在的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是天然形成的,本质上不可能组织成市场主体,不可能获得资本的法人身份,再加上村级集体具有历史上形成的基层政权功能,所以农业、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半”集体经济。这部分“半”集体经济绝大多数以合作形式经营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其中少数乡村集体组织在交通便利的条件下办起了集体工业、商业企业,并且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得了明显的成功,表现了集体资本的独特优势。它们将农民就地转化为工人,将农村转化为城镇,这部分从土地公有、农业集体中生长的集体资本,应该肩负更重要的历史任务——改造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应该总结推广,应该得到新的法律规制保护和帮助。

在今天,工商业集体经济是以资本的组织方式、以集体资本的身份出现在经济生活中的。集体资本应该能够自发产生,应该能够成为一种主要的创业形式,否则就缺少称之为“资本”的资格;否则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就缺少自发性;否则市场竞争的生生死死就不能形成全面的连续的循环。什么时候集体资本能够自发产生了,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靠近成熟的社会制度了。在集体企业里,工人阶级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团结互助、服从科学、自省自律的品格是一种巨大的非线性力量,是一种非市场化力量,它是集体资本能够快速积累的深刻根源。集体主义劳动是义务本位,是集体资本的领导核心。由此形成新型市场主体,面对民法的权利本位。这个领导集体的集体主义思想、义务本位,必须有一定的封闭性作保证,其对一般雇佣劳动者又必须有开放性,这个开放性与市场经济的劳动力市场相衔接。

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的控制力,一是体现在“质”上,二是体现在“量”上。没有一定的“量”,最后“质”就要发生变化。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提升公有制的控制力,促进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党应该下大力气发展农村和城镇工商集体资本,用集体资本使大量小资本、大量“劳动剩余”集聚成大资本、强资本,减少小资本竞争力弱、不稳定的程度,使大量分散、重复的个体劳动集约化为集体主义劳动,节约劳动,提升劳动。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前期组建起来的一些城镇集体企业,都是职工拿钱、拿物(工具、设备)入股,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的,依靠自己艰苦的劳动完成了原始积累。这些计划经济背景下诞生的企业带有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只是后来受 “左”的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一味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三纯”,没有承认职工劳动积累的资本股份,反而把职工入的股份又返还了回去,或者搞财产归大堆,这时便出现了所谓的“二国营”。“二国营”式的集体经济确实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

新型集体资本,融合了合作制与公司制的特征,劳动者与出资人以劳动和资本要素共享企业收益,在分配方式上有可能促进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劳动与资本的统一。新型集体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尊重了资本,更尊重了劳动;注重了效率,更注重了公平。新型集体经济属公有制,而且比国家所有更适应市场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属民营经济,而且比个人所有更适应社会主义,更利于共同富裕。新型集体经济是我们今后发展的方向。

3、集体资本是共产党驾驭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党中央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共产党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实践基础是工人阶级驾驭资本的能力。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工人阶级是资本的雇佣,资本驾驭工人、驾驭劳动。社会主义国有资本是工人阶级驾驭资本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国有资本的管理无法摆脱垂直的金字塔网络,这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平面网络相矛盾,并且由于代理链条过长,代理组织过大,很容易造成低效,造成漏洞,从而造成资本运行与市场竞争脱节,造成资本与劳动的脱节。在国有资本体系里,工人阶级必须经过国家政权,经过上层建筑与资本运行发生微观联系。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缺少原始的创业自发性,造成工人阶级并不能在国有资本的运行中群众性地学会驾驭资本、驾驭市场经济,造成工人阶级并不能在国有资本的微观运行中自发地增长自己的阶级主体性、先进性。而集体资本可以使工人阶级以集体法人的身份,具体体验集体所有权的掌握,具体体验资本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种矛盾运动,具体体验剩余价值在社会生产大循环中的产生、积累、变形或者消失,具体体验资本原始积累的创业过程。没有这些体验,工人阶级不可能内生地学会驾驭资本,共产党不可能内生地掌握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这个问题,决定共产党执政寿命的长短。工人阶级只有组织成集体,只有拥有自己的资本(“集体资本”),只有以集体主义劳动作为自己的社会生产实践,才能使工人阶级主体性(执政资格)稳定下来。有了稳定的主体性,才有稳定的建设性,才能长期地和平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同样能创造剩余价值。一切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都必须依靠剩余价值,必须掌握主要的剩余价值,必须掌握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集中过程及其法律权利根据——生产资料所有权。这是最本质的“权力来源”,这是最实质的“权力合法性”。管钱的最终要服从挣钱的。剩余价值培养阶级主体性——培养一个阶级掌握政权的愿望、意志、能力等等一切与执政相关的阶级品质。包含集体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掌握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主体,才能使共产党能够控制阶级分化的程度和结构,才能保证将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才有可能使社会大资本的基本单位不至于成为单一的个人。公有资本应该为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提供一种新的、最基本的权利单位。“公有制为主体”在数量上,应该由集体经济多承担一些。

4、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流意识形态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流意识形态即“核心价值观”(六中全会)——⑴“集体主义”;⑵“民主集中制”;“劳动价值论”……等等。集体经济包括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集体主义组织和集体主义思想几部分。资本的平等是资本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劳动的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特征是民主集中。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大多数人的权利,是集思广益,是最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和力量。民主最后要形成集中,集中为科学,集中为实践,集中为物质力量,集中为物质利益,集中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

劳动的平等比资本的平等更有利于科学与民主的结合。集体主义劳动,集体智慧是重要的生产力。在集体主义范围里,必须实行劳动本位,必须使劳动的地位高于资本的地位。这就保证了创新活动的劳动支点,保证了劳动的主动权,保证了劳动权利的民主条件。集体主义劳动的能力一般会超过个体劳动能力的迭加。集体劳动不等于集体主义劳动,集体劳动有可能是个体劳动的迭加。在缺少资本时,在个体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不足时,集体主义劳动往往可以用整体的优势(系统论效果)加以转化(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高科技领域里,集体主义的劳动智慧,集思广益比体力劳动中的集体主义还要效果明显。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一个先进的党,必须重视工人阶级的“细胞级”的阶级组织。这种阶级组织是一种信奉集体主义的细胞(主要是经济细胞)。集体主义思想、集体主义劳动和集体资本都在这个细胞中孕育、发展并壮大。集体资本和集体主义劳动是在微观层次,在具体、现实的生产关系环境里,给工人阶级先进性一块生息的土壤、园地;给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阶级本质一个自成体系的、能够自我复制、自我组织的生产力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在这个“细胞里”,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公开地居于强大的领导地位。解放后,中国工人阶级获得了领导阶级的地位,工人可以在生产劳动中增长“主体性”,例如劳动模范,尤其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我们可以在他们的优秀事迹中看到这种“主人翁”劳动解放出来的积极性与智慧。但是,在当今人类“资本社会”阶段里,资本把劳动抽象化、社会化、系统化了。今天,工人阶级的劳动主体性是人类社会整体水平级的主体性。这种工人阶级劳动主体性不再是工厂个别工位上的主人翁劳动就可以获得的。它必须通过资本的社会大循环,通过对资本整体的把握和驾驭才能获得。个体工人脑体力的主人翁劳动不是社会化主人翁劳动,不是阶级性的主人翁劳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集体资本所有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工人阶级的劳动主体性”或曰“劳动的工人阶级主体性”。工人阶级掌握政权,掌握上层建筑之后,应该有决心,有信心将资本主体性“和平演变”为劳动主体性,“和平演变”为社会化劳动的工人阶级阶级主体性。

这种“集体主义”是新的生产力的原始要素,是新生产力的一种基本单位;是一种“有机化组织”,是社会化大生产创造的新质的“联合生产者”“社会化的人”,同时又是它的微观基础(细胞),而不是个人的简单迭加。组织好集体主义劳动,生产可以提高效率,增加力量。组织好集体主义消费,可以节约成本,提高生活质量,保护环境。新的生产方式中如果没有新的要素,没有新的能量出现,就不会有新的生命力表现,就像在封闭的保守力场中创造永动机一样不可能。以集体主义的集体资本作为阶级组织的“细胞”,大大提高了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系统性和自组织性。这是工人阶级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的一块基石。

二、集体所有权在公司制中的实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常循环的秩序依靠法治。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移植过来的。资本主义法制中有一些关于合作经济的法律规制,但缺少集体经济的内容。并且从本质上讲,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不可能产生有利于公有制经济自发发展的法制。尤其是“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法人”(集体人格)的法律规制,还远远不成体系。

集体资本的法律规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集体资本、集体主义劳动呼唤法律理论,呼唤法律建设尽快地将调整集体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清晰地规制下来。它包括:规制出资关系,尤其是“集体股”的种种含义;规制内部同一性,把内部组织的章程、协议要求等内容,精细化、具体化;规制集体资本的拥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制资本的外部责任等等。

“所有权”是法律和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中非常成熟的概念,是法制建设中最基本的概念,又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依据。所有制只有转化成所有权,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具体化、清晰化、有可操作性,才能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中享有实质意义的地位和作用。资本使“所有权”从全民到个人出现了一个链条,形成了一个谱系,即所有权结构。有的环节发育充分,有的发育不充分。环节之间的关系,有的发育充分,有的不充分。集体所有权及其内部外部关系就属于所有权谱系中发育不充分的。为了促使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我们就必须建立能够使集体所有权在公司中自发实现的法律规制。法学体系中,“集体”的界定,“集体权利”的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也是法制建设的一个前沿。

通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方向之后。我们已经可以断定,组织经济活动最大量的主体方式是资本。资本通过公司法人能获得最为活跃的运行。资本是综合动态的生产力全要素,是与劳动结合的生产关系,是社会总循环的全链条。法人所有权就是资本所有权。资本的法人所有权是资本的法定权利,是活生生的一刻也不停顿的社会生活。

工人阶级注意静态资产的归属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最困难的、最终极的目标是掌握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国有资产向资本法人所有权转化时,原有的所有权固然会发生变化,比如:会变成股权。但这种变化是其它各种所有权都可能产生的变化。这正说明了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居于这种经济社会里更综合、更灵活、更高级、更有领导能量的法律地位上。工人阶级不能为保住低级形态的权利而忽视高级形态的权利。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应该是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路与干劲,用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去争夺市场经济里的利润,争夺劳动的组织权、领导权,争夺生产力的长期快速发展。用资本的法人所有权去保政权。今天可以说“剩余价值里面出政权”“资本所有权里面出政权”。

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有过大量的实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期,集体经济组织的比例有过缩小。经济实践多,理论建构少。相应地,集体所有权的实践与理论都还有大量空间(潜力)待开发,待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权谱系还不完善,与所有制结构的预期还很不对应,党中央,党代表大会的文件规定还很不落实。

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对接中,比较国家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局限性要大些。由于国家所有权只能通过国家主管机关代为行使,所以其运行机制不可能完全摆脱垂直网络。而市场经济的主体本质上应该是平面的。以长远观点判断,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应该并且必然由集体所有权承担得更多一些,这个主体应该是生产关系的数量比例和质量比例。

集体资本的资本人格(法人代表)只需要一个有代表小规模集体的责任心、积极性就可以了。集体资本的领导核心应该可以从资本所有者的小范围里民主产生。这符合市场运行的平面网络要求。集体资本比国有资本更接近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比国有资本更容易解决西方市场经济法学体系所不同意的“一物两权”的困难。国有资本的静态关系(资本来源)清楚,动态关系(日常的市场运动)不清楚。这也是一种“双轨制”(一物两权)。

集体所有权怎样在公司这一企业组织形态中发育完善,并且自发地循环,关系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程度,这几乎是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能否最终稳定实现的重大课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之一。集体所有权必须争取与这种资本形态建立最有优势的相关性,以利于社会的自发性推动群众进入这条道路。集体所有权在公司中的实现通道主要借助于“股份制”。只要集体所有权的外部表现能够取得与个人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法人所有权的一致性,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建立“集体所有权”是“坚持改革”的一个巨大目标,一个伟大工程,是检验“真假(社会主义)改革派”的试金石。实际上,公有制在建立环节上还远远没有与个人所有权的建立环节形成平等地位。争取这种平等地位是更重要、更紧迫的法制建设任务。通常所说的“起点公平”恰恰是最不公平的。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实践,也需要法制建设和理论工作的创新。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给我们促进集体经济法制建设提供了大量案例。这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市场经济发展史上是前无古人的,是极其光荣,极其迫切,极其重要的历史要求(历史指令)。这些实践动摇了西方市场经济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