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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发行时间:2007-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从2003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9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已经增加到2.25亿元,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我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员总数已达到3877.9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组织设立人以农民为主,占到69.2%。“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它的原则。用农民群众的话来讲,新型合作社就是6个字:“两在、两先、两自”。

  “两在”,就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生产上的问题,由家庭经营来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问题靠合作社来解决。“办这样的合作社,农民群众心里踏实、放心。”北京市房山区的一位农民说。

  “两先”,就是“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社是当产业聚集到一定规模,专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农民产生合作的愿望和需求后才建立起来的。

  组织合作社强调成员的民主控制,只有社员才是合作社的“老板”和主人,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强加干预。合作社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只要你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愿意入社,就可以随时提出入社申请,一旦你不再愿意在社了,你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这就是“两自”:自主管理,自由进退。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说,这种经济组织不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比如土地承包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等。农业部农经司专业合作处处长赵铁桥说,可以预料,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发行时间:2007-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从2003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9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已经增加到2.25亿元,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我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员总数已达到3877.9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自己的特色。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组织设立人以农民为主,占到69.2%。“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它的原则。用农民群众的话来讲,新型合作社就是6个字:“两在、两先、两自”。

  “两在”,就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生产上的问题,由家庭经营来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问题靠合作社来解决。“办这样的合作社,农民群众心里踏实、放心。”北京市房山区的一位农民说。

  “两先”,就是“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社是当产业聚集到一定规模,专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农民产生合作的愿望和需求后才建立起来的。

  组织合作社强调成员的民主控制,只有社员才是合作社的“老板”和主人,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强加干预。合作社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只要你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愿意入社,就可以随时提出入社申请,一旦你不再愿意在社了,你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这就是“两自”:自主管理,自由进退。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说,这种经济组织不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比如土地承包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等。农业部农经司专业合作处处长赵铁桥说,可以预料,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