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澳大利亚将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置于战略重点。1998年,澳大利亚召开了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研究机构、大学参与的全澳高峰会议,提出在10年内投入80亿澳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成果转化。2005年,澳大利亚全国研发和创新支出达93亿澳元,其中企业投入45亿,政府投入48亿。澳大利亚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和提高创新系统的项目,鼓励研究开发和风险投资的创新计划。主要包括:(1)商业可行计划。用于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及其新技术新产品的商业化。该计划为企业早期研究开发、新概念论证、技术传播和创业前期活动提供资助。只要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非免税企业法人,前三年公司每年营业额不超过1亿澳元,并且有能力在项目期间按资助比例投入资金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这项资助。资助的内容为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商业化或商业用途的产品革新、程序或服务,资助金额为5万元至500万澳元不等。该计划执行以来,已累计为1万多个企业提供了近20亿澳元的资助。(2)建立合作研究中心。将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出版部门及用户等有关力量集中起来,促进他们的共同研究和长期合作。政府与合作研究中心签定的资助合约一般为7年,每年为合作研究中心提供1.45亿澳元的资金。到2005年,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70多个河作研究中心,涉及制造业、信息和通讯、矿产能源、环境保护、生物工程、电子科技等诸多方面。合作研究中心制度,加强了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及用户间的合作,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对新技术、新产品商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设立创新投资基金。澳大利亚一直致力于高新技术研发,由于高科技企业在起步期很难吸引到风险资本的支持,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无法开展商业化运营。为缓解科技企业遇到的资金瓶颈,1997年,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创新投资基金,由澳大利亚工业旅游和资源部下属的澳大利亚产业研究与开发委员会负责。创新投资基金本质是风险投资,其最大特色是政府资金与私营投资合作建立混合基金,由私营部门的基金管理专家进行管理。创新投资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私人投资者和政府提供的杠杆资金。政府资金与私人资金的配比率最高是2:1(私人投资者为基金注入1元,政府则2元)。到目前为止,该基金的规模已达6.32亿澳元,与私营部门共同设立了多种风险投资基金。(4)对企业研发创新给予税收优惠。从1995年开始,澳大利亚对企业研发支出采取税收优惠。澳大利亚企业在交纳所得税时,对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最高可按125%从收入中予以扣除。2001年后为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竞争力,除了125%的税收研发抵扣外,在计算企业税收时,当年研发支出中超过前三年平均开支的部分可享受175%的税收抵扣。澳大利亚还利用税收补偿向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提供支持。支持对象是营业额不足500万澳元,但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澳元的中小企业。税收补偿的方式是企业享受125%抵扣的部分,每1元研发支出可获得37.5%的税收返还;对享受175%税收减免的部分,每1元可获得52.2%的税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