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齐哈尔清算厂办大集体欠费工作有序进行
为顺利开展厂办大集体失业保险费清算工作,近期,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部门成立了两个工作组,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逐年逐户清查厂办大集体企业及其职工缴费情况,让企业满意,让政府放心,积极推动齐齐哈尔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在处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接续失业保险关系时,齐齐哈尔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依据《齐齐哈尔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实施办法》中失业保险关系处理的三条原则办理相关手续,即依法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失业保险、没有能力补缴欠费和滞纳金的,保留职工累计足额缴费年限;未参加失业保险企业,不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清算时期自1992年开始至2015年。根据厂办大集体认定人数、历年缴费票据、企业提供情况及录入金保人数情况进行比对,确定清算人数、计算应缴额、实缴额、欠缴额及滞纳金,并由稽核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及领导盖章。在清算工作中,做到“简便、严谨、准确”,即来即办,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对228户企业、9115名职工核查失业保险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