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六类企业适宜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湖北省国资委主任文振富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湖北省在指导全省国有企业的员工持股上,将选准试点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型企业、智力密集型企业、轻资产企业、中小型企业比较适合开展员工持股。下一步改革指导工作,一是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二是选准试点企业,对哪些企业适合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要深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严格规范操作,员工持股实际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也要做到依法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四是选好合适的方式,一般应采取增量进入的方式,并确保员工出资真正到位。
据了解,湖北省之前已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积极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方面提出,对各类适合由员工持股,且员工也有意愿持股的地方国有企业,均应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持股。允许国有企业在改制引入外部投资者时同步内置员工持股。允许国有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企业内部项目团队共同出资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人力资本要素贡献占比高的转制科研院所、工程咨询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率先推行员工持股。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以现金、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