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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
发行时间:2015-10-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文件。《意见》首次圈定了在七大试点领域——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

《意见》在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明确,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意见》在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提出,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发展股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济实体。允许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制定股份合作经济(企业)管理办法。

《意见》在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方面要求,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给予同等法律保护;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改革需要抓紧对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中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提请修改。推动加快制定有关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退出、交易规则、公平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
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
发行时间:2015-10-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文件。《意见》首次圈定了在七大试点领域——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

《意见》在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明确,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意见》在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提出,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发展股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济实体。允许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制定股份合作经济(企业)管理办法。

《意见》在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方面要求,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给予同等法律保护;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改革需要抓紧对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中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提请修改。推动加快制定有关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退出、交易规则、公平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