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都市型工业小企业认定有标准
日前,上海市经委、市体改办、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就都市型工业小企业的认定,制订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都市型工业小企业,是指知识、信息、技术和手工技能比较密集,又低能耗物耗、少污染、少占地的,适宜在都市生存与发展的工业小企业,是传统制造业与特定服务业在现代信息技术渗透下专门从事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加工制造、营销管理等活动的企业。
都市型工业小企业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1、规模标准。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或职工在岗人数一般在500人以下的工业企业。2、行业范围。包括服装服饰行业、电子信息产品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制造业、包装与印刷行业、室内装饰装潢产品制造业、化妆品及日用洗涤用品制造业、珠宝钻石等工艺美术品、旅游品制造业、钟表制造业,以及其它符合都市型工业特征的新兴行业。3、经营范围。专门从事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加工制造、营销管理等活动,属于知识、信息、技术和手工技能密集型的企业或公司。4 、企业规范标准。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章程,营运规范,照章纳税,有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