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士能:为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是总社和各级联社的重要职责
陈士能主任在庆祝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指出,总社和联社是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和组织者、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集体经济政策制定的建议和协调者、中小企业合作互助的组织和参与者。他说,为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总社和各级联社的重要职责。一是依据《宪法》和《物权法》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我国《宪法》中肯定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党和国家一贯实行的“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方针。我们要以《宪法》为武器,保护和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二是继续做好《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协调工作。出台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全国性若干意见,使集体企业职工与国有企业职工一样,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和社保、医保及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无论从当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大环境,还是从国家的财政实力和建立全社会的保障制度看,都具备了有利条件。三是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关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立法建议。第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修改问题提出建议,努力促成《条例》修改工作纳入国务院法制建设程序。第二,对《城镇合作经济法》的立法问题开展调研,适时提出建议。第三,对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第四,推进集体企业改制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舆论氛围。认真办好《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努力提高文章理论水平,扩大杂志发行范围和发行量,增加宣传面,各级联社要带头订阅,并主动向上级领导送阅。要办好“中国合作经济”网站。继续办好各种形式和不同规模的理论研讨会和集体经济论坛。还要利用各大报刊作好集体经济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做好了,了解、支持集体经济的人多了,有利于集体经济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