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将建农村产权市场 八类产权可流转交易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在市级层面,建立由市相关部门组成的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区县层面,则主要包括成立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建设市和区县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及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
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品种共包括8类。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此外,还包括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根据意见,北京市将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逐步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