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改革 服务企业 积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严镇博作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一、五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在过去的五年中,本会全体同仁在市社联、市社团局的指导帮助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特别是结合会员单位实际,积极探索跨地区、跨学会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学术研究,坚持创新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推动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面向企业,深入基层,为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言;以积极的姿态弘扬集体合作经济,宣传自身形象,与全国同行互相合作共同进取;注重组织建设,以章程约束自我,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 集聚智慧,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课题研究
结合会员单位需求,共同研究新时期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路径与方法,解决难点和问题。2010年6月与华东电网合作成立课题组,经过近半年的调查梳理,完成“电力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及监管方式研究”课题。课题评审专家肯定该课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电力集体经济有序发展、监管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示范效应。2012年初,与上海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该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研究课题,并于2013年初完成课题报告。
开展跨地区、跨学会课题研究,共同探索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思路,共享研究成果。2013年初,本会与上海市生产力学会、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离退休支部、上海市企业发展促进研究会联合立项“城镇化中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硏究”课题;又会同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上海市法学会农村法制研究会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合作经济”课题研究。针对集体经济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理论困惑、法律缺失、资源流失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路径。针对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难点,提出如何通过发展合作经济、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以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两个课题成果分别于当年底送中央和本市政府有关部门等参考。
通过调查研究,确定课题内容,使立项课题更具现实性、针对性。2013年,本会利用跨地区、跨学科课题研究的机会,对本市区属集体经济进行专题研究。在对浦东、徐汇、静安、长宁、嘉定等区属集体经济的跟踪研究时,本会确立了“大力推进上海区属集体经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课题,并组织力量总结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新路,及时发现区属集体经济发展需要跨越的障碍,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市有关政府部门和集体合作企业的关注与借鉴。
(二) 围绕主线,探索研究集体合作经济转型发展
首先,运用市社联征文和学会学术活动月平台,推进集体合作经济转型发展的研究。对市社联部署的2010—2014年市委宣传部等八单位发起的理论研讨征文和市社联学术年会活动,本会都积极组织相关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投稿,征集论文100余篇(次)。
第二,开展“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尤为迫切”征文活动,深入研讨,形成共识。2011年《上海集体经济》开设专栏,围绕九个专题共收到来稿23篇,刊登发表了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有关发展集体经济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对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思考、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新型集体经济对和谐发展的作用等有关内容的文章。
第三,参与配合“中国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征文活动,把创新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与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2014年2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征文活动。本会作为协同承办单位之一,广为宣传,进行组稿,得到会员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支持,征集论文20篇。
本会以上述征文活动为基础,开展每年学会学术活动月活动,组织安排专题研讨会。2010年11月召开了“上海集体(合作)经济改革与‘十二五’发展研讨会”;2011年11月召开“奋起·合作·创新”——推动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和发展研讨会;2013年11月召开“集体经济保护与共享研讨会”;2014年11月召开“合作经济与共同富裕”专题研讨会,紧扣在改革创新中坚持发展城乡各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实现劳动群众共同富裕,效果颇好。
五年中,本会5次组织会员单位学习考察本市和兄弟省市探索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经验。2011年赴四川学习考察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公司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行“小产品大市场”经营方针,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经验;2012年学习考察“中国市场第一村”——闵行区九星村,“农民变股民”主动探索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新途径的经验;2012年学习考察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经验,得到很好的借鉴;2013年学习考察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广州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广州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和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改革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做法、路径,集体资产运行、监管与共享利益等问题;2014年赴甘肃山丹学习参观中国工合国际创始人路易·艾黎推动中国工业合作社发展的事迹、考察中国西部合作社发展促进中心及其扶持的合作社。上述活动都使大家获益匪浅,增强了创新发展上海集体、合作事业的决心和信心。
(三) 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积极为政府重视集体经济建言献策
一是总结典型经验,树立学习样板,积极弘扬会员单位在改革创新中的成功路径和做法。其中有区属集体经济的发展,如长宁万宏集团、静工集团分别介绍坚持走改革之路,使区属集体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有老集体企业的再创辉煌,宣传创建于1958年的老字号集体企业——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在传承中创新,产品走进奥运会、世博会,本会陪同中央电视台做了专访,上海市主要领导考察了企业;有集体企业建立和完善共享利益制度的探索,交流上海新徐汇(集团)公司积极探索员工持股制度,让本系统为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新老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共享改革成果;有通过改制转型实践成功的小企业,上海衡仪器公司通过“调结构、转方式”,成功开发医用计量等新系列产品,从濒临倒闭中走出新路。通过现场交流,介绍金色港湾老年公寓——三航局扶办集体企业,走出了一条投资主体社会化,运作方式产业化,服务功能多样化的养老事业的成功之路,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上海有关部门表彰。这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广大会员单位深化改革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二是约请专家开展专题咨询,解决企业难题。本会根据会员需要,利用学会资源优势,做好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以及企业骨干咨询服务工作。2013年3月,当得知成员单位上海华东木器厂为世博配套被收购用地办税遇到困难,本会积极向上海国税(地税)局所得税处反映情况,通过专家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依据政策规定减免了较多税负。
三是办好科普活动,举办咨询讲座。在一年一度的科普活动中,本会都精心安排,围绕主题开展活动。2010年,举办“企业所得税法规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扶持”讲座,并进行现场咨询;2011年,请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领导作“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解读”报告及现场咨询;2012年,以万宏集团培训为基础,请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所得税科专题讲解企业缴纳所得税时应遵循的法规及操作规程;2013年,结合会员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的要求,在上海长江企业发展合作公司举办“贯彻十八大精神,创建学习型组织”免费公益讲座;2014年,邀请市政府有关专家作“上海未来发展与自贸区建设”主题报告,报告深入浅出,给与会者深刻启发与教益,得到与会者的好评。
此外,本会还在科普活动中针对会员单位改革创新的难点和热点,安排咨询内容。如2011年的“上海市中小企业改制政策”研讨与咨询活动、“上海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政府扶持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活动、“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土地确权政策”咨询座谈会;2012年请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登记处介绍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所涉及的程序法规与申报方法;2013年组织专家学者到浦东新区学习探讨新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管理模式,深化改革的思路等,都受到会员单位的肯定。
四是配合中央、地方召开的重大会议,积极建言,通过多种渠道向中央和市有关方面提出关于重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的建议,为集体合作经济发声。2011年初,本会组织力量探究城镇集体经济面临的难点和热点,分析、收集改革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城镇集体企业法”的框架内容,提交给北京和上海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同年3月,“城镇集体企业法”议案作为上海代表团的提案顺利提交给全国人大,并予以受理。2012年5月,本会与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以书面形式建议党中央在新时期制定新政策推动新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提议,之后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宣传部理论局等相关部门。本会会长将建议稿的主要内容通过黄浦区政协“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同年,本会支持和帮助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牵头形成了《关于城镇集体经济未来发展问题的意见与建议》,供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参考。2013年,本会会长在黄浦区政协会议上递交了“关于设立黄浦华生‘促进合作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建议”的提案,受到黄浦区政协的重视。
此外,本会还积极参加重要会议及有关课题,进行探讨交流。2010年,参与市发改委修改、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指导意见。2012年,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合作汇编上海股份合作制企业研究课题报告;同年8月,派员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主办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六届高层论坛——集体经济理论与政策,向大会提供的3篇材料被编入大会论文专辑,并在会上进行发言交流;2013年1月下旬,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生产力学会共同策划“健全政府对集体经济保护的体制研究”课题,并形成该课题的12个主要观点。
(四) 抓好平台建设,更好地探索发展集体合作经济
提升本会形象,筹备召开成果发布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本会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研究成果发布会”。会议围绕“互助合作、传承创新”主题,就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度探讨。这次发布会集中展示了上海城乡集体合作经济研究的成果,为城市与乡镇、政府与企业以及工业、手工业、农业、交通、服务业等行业中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转型发展,搭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交流平台。
聘请《上海集体经济》学术咨询顾问,提高刊物质量。为了提高刊物质量,编委会于2010年底聘请10位资深专家学者为刊物的学术咨询顾问,并召开编委会暨学术咨询顾问颁证会议。学术咨询顾问充分肯定《上海集体经济》,鼓励编辑部同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面对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加强宣传,把《上海集体经济》办得更加出色。
改版中国合作经济网,更好地为全国同行服务。本会参与的中国合作经济网于2012年6月改版,在保留原有板块内容基础上,增加了“新闻中心”、“最新推荐”、“当季热点”、“图片新闻”、“企业实例”、“合作社ABC”、“国际合作社”、“政策法规”等栏目,更新加强了后台管理,实施权限分级、多账户异地登录操作、搜索统计与互动等功能。
本会创办及协办的《上海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调研》和《城镇合作经济信息》等刊物,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一些单位和同志,向本会索要刊物和资料。2014年,《上海集体经济》专题刊登上海女子实验函授学院成立18周年纪念大会综述和照片,弘扬女子平民教育好。一些兄弟刊物经常摘录、运用本会“一网三刊”中的内容。《上海供销合作经济》多次以“集研”笔名摘登《城镇合作经济信息》相关内容;资深专家也摘录有关内容作为研究资料。
(五) 借鉴优秀学会经验,提升和推动本会的组织建设
本会五届理事会遵循市社联、市社团局的有关精神,学习工作规范、创新创优的兄弟学会的办会经验,加强本会组织建设,发挥自身功能,做好本职工作。
按照章程组织开好“五会”。根据五届理事会通过的章程,本会每年都用心策划安排开好“五会”,即秘书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年会暨理事(会员)大会、专题研讨会和党的工作小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年会都结合本会工作的重点,学习集体合作经济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实践。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既有学术性、专业性,又联系实际,取得较好效果。党的工作小组会议对本会重大活动安排、重要人事变动,认真讨论研究,严格把关。
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10年第三季度起,本会着手调整并健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建立理事通讯录。根据市社联的部署,建立和健全本会的相关制度,并于2012年形成本会工作制度。2013年建立本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期间还根据市社联部署,开展“小金库”自查,推动廉政建设。
做好换届准备工作。2014年4月,通过研究会推迟换届决议并报市社联、社团局批准;6月,协商本会分支机构企业工作委员会到期自动终止及今后相关工作,之后依规办理相关手续;7月,商议本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具体方案;11月,以发函、走访会员单位等形式,联系落实六届理事会人选;2015年2月,起草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着手修改章程、形成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等推荐名单;2015年4月,召开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章程修改、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人选等。
五年中,本会五届理事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是走访会员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共50余家,平均每年走访10余家。二是总结交流典型经验,以各种会议、《上海集体经济》刊登等进行宣传共有62家(篇),平均每年12家(篇)。三是参加市社联、全国总社等各类征文活动共有148篇(次),其中获市社联优秀论文奖11篇;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一等奖1篇;全国总社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7篇。本会副会长马艳于2011年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著作——《现代政治经济学数理分析》,在2012年被评为上海市第九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四是为政府、企业提供服务,参与向党的十八大建言1次,支持兄弟省市向中央建议1次,向全国人大、上海市区政协提案各1次;为近10家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五是组织学习考察市内外经验11次,其中跨省市学习考察4次;学习考察农村经验7次,其中外省3次,市内4次。六是中国合作经济网自2012年6月开通后台数据统计功能以来,网站后台上传文章总数达16390篇。
本会的工作多次得到市社联和市社团局的肯定,先后获得市社联2010―2011年度科普周活动组织奖;2013年征文组稿奖、2014年征文优秀组织奖;2011年、2013年、2014年3次获得“学会学术活动月”组织奖,2010年、2012年2次获得“学会学术活动月”优秀组织奖;2010―2013年度连续被市社联评为达标创优学会。这些都离不开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离不开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本届理事会在五年工作中有以下体会。
第一,坚持集体经济理念不动摇。长期以来,凭着对集体合作经济的深厚感情,凭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执着,本会一如既往地坚持集体经济理念不动摇。每逢党和政府重大会议召开,本会都积极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并渗透到各项工作中。无论是“一网三刊”,还是专题研讨,无论是立项课题,还是调查研究;无论是召开年会,还是上门联系沟通,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自始至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旗,坚持集体经济理念不动摇,成为了本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第二,结合实际开展学术研究。本会在五届理事会任期内,先后开展多项课题研究。这些课题都是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结合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探究和开展的。课题运用马列主义的精辟观点,借鉴国内外优秀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模式和经验,进行分析和考量,有针对性地提出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形式,各有特点,比较有创意。
第三,依靠两支队伍推动学会工作。本会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依靠热心于集体经济的专家学者和会员单位两支队伍开展工作。无论是开展课题研究,还是召开各种类型研讨活动;无论是应征论文,还是学习考察、日常工作都充分依靠这两支队伍,大家团结一心,共同构筑集体合作经济“长堤”,为创新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作出贡献,取得了较好的实绩。
回顾本会过去五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尚有差距。如何主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反映情况等存在差距。二是研究的视野还不够开阔。较少分析各类企业中的集体成分,较少深入了解研究民营、个体等企业。三是开展小型针对性交流还不够。有些活动的针对性、互动性还不强,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与会员单位的联系等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2015年及今后的工作建议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打造集体合作经济新的“发动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认为,虽然集体合作经济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向赋予发展集体经济全面深化改革新的深刻内涵,为我们带来了搞好集体合作经济的强劲“东风”。我们必须努力排除干扰,使党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精神真正落地。
本会在2015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集体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全面深入发展的新局面。
(一)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集体合作经济宣传舆论
1. 深入宣传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新的战略部署,不仅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总方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指引。推进“四个全面”,直接关系到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四个全面”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高度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宣传和贯彻,以增强推进“四个全面”的能力。
2. 学习《决定》,推进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发展定位,完善组织体系,创新体制机制;要学习和总结上海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验,适时与上海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等组织开展研讨,推进城乡、社区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组织和联社的深化改革,发展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创新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劳动者增收致富;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城乡合作集体经济的指导,加大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法律和政策的扶持,保障集体合作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3. 加强宣传集体合作经济的地位、作用和优势,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制度创新。依据《宪法》精神,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共同组成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重要论断。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有按劳分配和按资分红的共享制度优势,有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的人文精神。推进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各类资本融合互补、共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和影响力,引领非公经济合作发展,探索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4. 积极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骨干作用,为城区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拓展城乡集体经济改革视域,大力倡导跨区域、跨产业、跨所有制的合作发展,在生产、消费、流通、金融等各层面,在社会公益和社区服务中,培养新型经营组织“茁壮成长”。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倡导在现代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充分发挥城乡集体合作经济的优势和聚集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保障社会稳定,让广大劳动者主动、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5. 积极呼吁政府出台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各级政府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具体政策,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特点指导与监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加快转变企业发展与创新模式,促进优化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的方式。推进制定政策法规,支持并规制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界定、成员界定,鼓励发展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合伙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和新型经济主体。
(二) 大力开展学术活动,借力做好课题研究
1. 加强调查研究,针对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创新中的“重点”、“难点”,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深入实际,寻找研究主题和研究伙伴,确定课题研究项目。分析研究城乡发展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优势和障碍,建立和完善集体合作经济的体制机制和劳动资本要素的利益共享机制。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建立健全集体合作经济法制等问题,研究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定位、路径、机制和优势,集体资产的运行和监管,集体收益权的共享等,创造良好社会和政策环境,在地区经济和社区公共事业和服务业中,让集体合作经济成为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
2. 借助各种资源,开展跨学科、跨学会研究,主动、积极地将研究成果向政府有关部门递送,为顶层决策建言。2015年,本会将会同兄弟学会、会员单位开展集体合作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发展的调研,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国内外合作经济资料。与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等单位立项“集体经济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与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制度研究”等课题研究;着手准备“全面深化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主题研讨会,形成有一定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改革和政府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三) 积极开展小型、多样、针对性强的交流活动
1. 要探索和尝试新颖多样的活动模式,提升本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活力。抓住机遇,围绕当年重大主题、重大纪念活动,结合专家学者和集体合作企业的实际要求,运用市社联科普活动、征文活动、学术年会、“学术茶座”等平台,多召开专题明确,针对性强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活跃学术研究氛围,提升学术研讨科学性和应用性。
2. 要主动积极地加强与兄弟行业、地区,以及学术研究单位的联系,组织会员单位学习了解各行业、各地区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新思路、新经验;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合作经济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与活动;选择、组织、安排好到兄弟省市进行学习交流和考察,提高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共同推进集体合作经济的改革、创新和发展。
(四) 加强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三支队伍,使工作上新台阶
1. 提高本会工作班子对搞好学会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及工作水平,为学会规范运作营造良好氛围,创造条件,培养后备力量,调整充实本会工作班子,以适应本会工作和发展需要。
2. 调整充实会员单位,根据会员单位的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注意吸纳在改革实践中发展成长的中小企业,有志于为集体合作经济出力的年轻企业家、管理者。
3. 积极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物色、挖掘在学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年轻研究人员,充实、扩大本会的专家队伍。要积极主动、努力完成市社联和市社团局下达的各项任务,继续成为达标创优学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制度和利益共同体,这为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充满信心,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坚持集体经济地位作用不动摇,坚持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多种形式不动摇,坚持完善集体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不动摇,坚持集体经济互助合作共同富裕制度优势和人文精神不动摇,用我们的满腔热忱,锲而不舍、把握机遇、脚踏实地开创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创新的新局面,共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梦想、推进集体合作经济全面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