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亚玲:积极探索公募股权基金参与国企混改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亚玲在《中国证券报》撰文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关于国有企业如何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共识,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借助资本市场,但是如何借助资本市场深化国有企业混改,还尚存较多分歧。探讨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改革的路径,必须全面理解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
黄亚玲提出,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应该从着眼于创造公众参与改革的机会和引入战略投资人。从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来看,比较可行的做法是设立专门投资于国有企业股权的基金,并允许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这样有三个潜在的好处。一是降低大众投资门槛。当前参与国企混改的大众投资品种匮乏,大众投资门槛较高。比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起点通常在百万元以上,通常针对的是高净值客户;又比如新三板对个人投资人也提出了较高的证券账户净值要求,“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参与国有企业混改主要是私人大资本,中低收入群体很难有机会参与。因此,设立专门投资国有企业的公募基金,通过在深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将基金分割成若干小额等份,可以降低投资门槛,创造大众间接参与混改的投资平台。二是提供稳定的资金池。国有企业混改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促进行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国有企业引入的社会资本必须是产业资本而不仅仅是财务资本,这就需要资本具有长期、稳定和充足的特性,公募股权基金一般具有一定的存续期,在存续期内基金份额可以转让,但是不得提前退出,从而稳定基金的规模,有利于被投企业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三是提供流动性。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是衡量基金价值的重要指标,国企混改基金通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交易基金份额,从而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增加基金的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