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支持合作社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的八项措施
安徽财经大学合作经济研究中心王东亚撰文指出。从发达国家到最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对合作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等给予了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归纳起来,有以下措施。
第一,从财政上支持合作社宣传。德国、意大利政府每年向本国高等合作学院(系)拨款,培养合作社人才。
第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的宣传合作社;政府利用官方媒体宣传合作社。蒙古政府宣布2003年为“促进合作社发展年”。
第三,政府把合作社方面的研究,纳入国家研究战略。在马里,政府进行了关于合作社效率的研究,还举办了一系列讨论会和讲习班。
第四,政府出版合作社管理方面的书籍和宣传材料。在马耳他,政府以马耳他文和英文出版了一系列关于合作社管理的书籍和小册子。
第五,政府主导或者参与合作社教育和人才培训。巴拿马政府,对合作社成员进行教育,并对合作社领导人及管理者进行培训。
第六,政府组建全国统一的合作社培训中心,开展培训。毛里求斯政府设立一个很完备的全国合作社训练中心,配备了现代化训练设施,培训研究人员、大学生、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
第七,政府主持或者参与合作社研讨活动。在塞浦路斯,政府同泛塞浦路斯合作社联合会合作,举办专门针对合作社成员的需要而设计的讨论会。在科威特,政府向社员、当选的合作社领导和合作社专业管理人员提供教育方案、讲习班和讨论会,以提高认识和加强教育;政府还安排合作社成员同其他组织进行相互访问。
第八,政府组织合作社的国际交流和研讨活动。塞浦路斯政府奖学金委员会提供奖学金,供合作社成员到国外进修。科威特政府举办同国际合作社专家研讨的会议,并拟订促进交流经验和好的做法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