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96%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厂务公开
据统计数据表明,黑龙江省实行公开管理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有12589家,占同类企业的96%;非公有制企业有5587家,占具有一定规模同类企业的40%以上。全省企事业单位通过职代会民主评议提拔使用的干部达2350名,被评议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有480人被降职使用,有210名领导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实施“厂务公开”,有力促进了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
3年来,该省“厂务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很多企事业单位除了以职代会制度为主要公开管理载体外,还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有的单位通过岗位培训、职工代表培训等方式,提高职工参政议政水平和管理监督能力。伊春、绥化等市还成立监察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开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
“厂务公开”,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与管理,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减少化解了劳资矛盾及劳动纠纷。近3年来,全省通过职代会提案提出合理化建议121万条,增创价值1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