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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
发行时间:2009-07-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不是土地流转而是发展农民合作》一文中指出: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正式实施。虽然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15万个,农户成员3480万,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但是真正能使最大多数的小农户获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却不容乐观。

    他认为,部门和资本要顺利下乡,面临高度分散的小农使得交易成本畸高,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有动力组织农民,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但同时他们又会担心农民在提高组织化程度之后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而与其分享利润空间,因此资本和部门的现实选择就是扶持大农、压制小农。最终政府部门、资本和大农这些优势资源拥有者,在共同利益驱使下,利用大农联合小农的不规范乃至假的合作社就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体力量。在这样的合作社里,实际运行的是“大农吃小农”的逻辑。这种合作社的大量存在造成了合作社发展的虚假繁荣局面,也改变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公益性质,降低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效率。

    他说,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农资金每年以很高幅度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除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外,很大一部分也开始投入到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上,但是,财政扶持合作社的资金仍然只是通过部门下达,部门在盈利性和追求政绩的双重动机下,只能是扶持已有的“大”和“强”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在前述的资本和部门下乡过程中发展出来,多为不规范和假合作社。如果不强调小农参与、农户控制,拿到政府扶持的合作社仍然会继续以往“大农吃小农”的逻辑。

    他强调,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以加强财政投入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政策不足以扭转部门和资本下乡的负面效果,涉农部门的盈利性部门性质和资本下乡的实际格局使得当前财政投入为主的政策不足以引导出一个健康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格局。
“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
发行时间:2009-07-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不是土地流转而是发展农民合作》一文中指出: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正式实施。虽然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15万个,农户成员3480万,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但是真正能使最大多数的小农户获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却不容乐观。

    他认为,部门和资本要顺利下乡,面临高度分散的小农使得交易成本畸高,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有动力组织农民,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但同时他们又会担心农民在提高组织化程度之后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而与其分享利润空间,因此资本和部门的现实选择就是扶持大农、压制小农。最终政府部门、资本和大农这些优势资源拥有者,在共同利益驱使下,利用大农联合小农的不规范乃至假的合作社就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体力量。在这样的合作社里,实际运行的是“大农吃小农”的逻辑。这种合作社的大量存在造成了合作社发展的虚假繁荣局面,也改变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公益性质,降低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效率。

    他说,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农资金每年以很高幅度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除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外,很大一部分也开始投入到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上,但是,财政扶持合作社的资金仍然只是通过部门下达,部门在盈利性和追求政绩的双重动机下,只能是扶持已有的“大”和“强”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在前述的资本和部门下乡过程中发展出来,多为不规范和假合作社。如果不强调小农参与、农户控制,拿到政府扶持的合作社仍然会继续以往“大农吃小农”的逻辑。

    他强调,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以加强财政投入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政策不足以扭转部门和资本下乡的负面效果,涉农部门的盈利性部门性质和资本下乡的实际格局使得当前财政投入为主的政策不足以引导出一个健康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格局。